原标题:“神仙水”能治百病,但其实是填在地下室的假冒伪劣产品
一家生物技术公司,一种神奇的“治愈一切疾病”的保健品,2年间,18家商店,销售额超过2300万元,300多名受害者,41人有不良反应…
2020年5月29日,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盛强公司主要负责人谢某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
近日,常州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告人谢某及其生物公司、贸易公司、旅游公司、汽车租赁公司赔偿消费者7000多万元,并在全国新闻媒体上公开向公众道歉。
治愈所有疾病的“神奇之水”
“‘金色能源’新产品上市大酬宾!原价9000元,8瓶‘金能’,只要今天交2000元押金就可以免费试用。分享试用体验,现金退款2100元!”2018年4月的某一天,常州经济开发区一家名为“老顽童健身俱乐部”的店铺人满为患。
台上一个自称“郭医生”的男人正在滔滔不绝地讲一个叫“金能”的保健品,台下大部分观众都在聚精会神地听白发老人讲。郭医生介绍:“很多微量元素单靠饮食很难补充。‘黄金能量’是一种膳食补充剂,富含132种营养素。只要按时服用或按说明书外敷,对心脑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常见疾病都有神奇功效!”
72岁的刘叔叔身体不好,常年吃药。听了郭博士的介绍,他很想尝试一下这种神奇的“黄金能量”。于是他花了2000块钱买了一瓶“金能”,按照说明回家拿了。
魅力十足的“宣传大使”
一周后,大家再次来到“老顽童健康俱乐部”,上次参加试用服务的几位老人上台分享试用结果,当场获得退款2100元。虽然刘叔叔服药后并没有感觉到明显的效果,但还是有那么多人说有效,加深了他对“金能”的信任。
随后,一位姓王的店长向大家介绍了“金能”的推广方案:如果以原价9000元购买一盒8包的“金能”,就可以成为“宣传大使”,享受两项权利:一是介绍他人购买可享受10%的奖励,二是“金能”连续三年每月在全店销售可享受0.1%的奖励,购买越多。此外,“宣传大使”还可以免费参加店内组织的旅游、体检、理疗、按摩等福利活动。这样一来,“黄金能量”似乎相当于“送人”,很多老人买单。
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刘叔叔经常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种活动,还陆续买了五箱“金能”,支付了约4万元,获得了三次返点,共计8100元。
8月初,《黄金能量》并没有表现出宣传的神奇效果。相反,刘叔叔和几个一起买的老人都出现了出汗、肚子疼、腹泻的症状,并向工作人员报告后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刘叔叔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损失
2018年9月,市场监管部门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鉴于案件的复杂性,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并提前指导调查。
据盛强公司负责人谢某介绍,该公司从2015年开始销售进口的“大盐湖水”。为了节约成本,从2017年7月开始,他购买了“大盐湖水”的生产设备和浓缩粉原料。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他组织工人在某小区地下室进行“金能源”的调配和填充,并在盛强公司总部和常州、无锡、丹阳的18家门店进行销售。
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员陈红星在审查该案后认为,谢某及其工作人员虽然在销售过程中刻意回避了“药”和“治疗”两个字,但宣传了“黄金能量”可以改善各种疾病症状,同时明确了具体用法用量。事实上,他们已经宣传了“黄金能量”是一种符合医学定义的产品。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金能”为假药后。
鉴于本案涉案被害人数众多,影响较大,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共利益,尽可能追回损失,我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对本案进行了民事公益诉讼审查。经审查,盛强公司已销售“金能源”8万多瓶,销售总额2336万元。法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责令被告在全国媒体上公开向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销售价格三倍的赔偿金。因索赔金额超过500万元,按规定移送常州检察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