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成都市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电梯自主安装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政府引导、社区搭建、业主主体、各方支持、安全保障”为实施原则,以方便群众为宗旨,将新增电梯作为既有居住设施设备改造内容纳入社区发展和治理工作。
根据《意见》,成都市现有房屋独立安装电梯房屋的条件和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广州、杭州等城市电梯政策的相关表述,进一步明确申请对象,提高可操作性,明确“申请现有房屋独立安装电梯, 拥有房屋专有部分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应当参加投票,经专有部分四分之三以上、投票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的方案无实名书面异议。 统一增加电梯投票比例、范围和口径。
记者注意到,《意见》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区内既有居住建筑独立安装电梯的舆论调解和补贴资金分配。强调增加电梯涉及的业主、安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电梯用户、监理单位的责任。还明确要求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禁止增建、改建、扩建以扩大套房使用面积,并对设计的走廊跨度和悬挑尺寸提出要求,以提高群众对现有房屋独立安装电梯的满意度。
如何筹集资金?为了加快增电梯工作,让分红惠及更多人,《意见》明确规定,业主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居民进一步缓解资金筹集压力。此外,建议“鼓励社会公益投资、养老行业企业、金融机构等法定资金参与既有房屋独立安装电梯”,进一步拓宽电梯安装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电梯安装。
此外,《意见》明确,2008年7月1日前竣工的现有6层及以上多层住宅或4层及以上多层住宅符合《意见》实施的项目,政府给予20万元/套的补助。(林伟,记者赵荣昌)
原标题:有多少人同意加电梯?成都的最新要求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