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该办公室官员马骁接受受贿罪并追缴非法所得,其妻子和子女支付200多万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2020年12月21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马骁执行通知书”。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通知书中称,本院第一刑事审判庭于2020年2月13日根据本院2019年第11次刑事判决第15日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将被执行人马骁犯受贿罪罚款、追缴非法所得一案移送本院,本院于同日立案。
如通知所述,本案执行对象为罚款100万元、追回非法所得191.82万元(判决追回非法所得1224.32万元,已收缴上缴国库1032.5万元)、拍卖车辆评估费3000元,共计292.12万元。他们都被处决了。被执行人马骁犯受贿罪,追缴非法所得一案审结。
根据通知,法院不仅划拨了马骁在银行的存款,还从马骁在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了余额377,482.57元,并以其妻子的名义拍卖了一辆本田思伟(CRV)牌小型普通客车。
但是,通过这些方式执行的资金并没有达到马骁受贿罪和非法所得罪的执行目标,其余部分由马骁的妻子和子女执行。
根据通知,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2月17日,马骁的妻子李某、儿子马某代为履行罚款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384,387.43元。
马骁出生于1957年8月,江苏徐州人。曾任山东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司副司长、党员教育司司长。2002年1月,任山东省政协研究室副主任。2010年12月,任山东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2011年12月,任山东省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级)、副主席。2014年1月,任统战部副主任
2019年2月,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称,山东省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主任、省社会主义学院原党委书记马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2019年4月,经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山东省监察委员会会议决定,给予马骁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取他们的违纪收入;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马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法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个人事务,组织信访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的;违反廉政纪律,收受礼品,违规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非法干预和干预政府采购的;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侈,享乐,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2019年7月31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原山东省政协常委(主任级)、原文史学习委员会主任马骁受贿案举行公开审理。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3月至2018年底,马骁在担任山东省委统战部副主任、山东社会主义学院党委书记、第一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包等方面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1224.32万元。
2019年12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马骁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马骁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马骁的贿赂被依法追回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