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习近平一直在讲政法工作
【前言】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第一年,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会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更加注重制度理念、法治思维和强基础导向,切实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政法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维护了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和平,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新华社《前进中的学习》梳理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014年10月23日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领导,选拔和匹配政法机关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确保刀剑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2015年1月,政法工作得到重要指示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法治的根本保证。国际国内环境越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就越艰巨。更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进执政方式,增强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全面依法治国中央工作会议强调
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我国历来有“好人不看官”的习俗,甚至有“惜讼”、“厌讼”甚至“耻讼”的传统。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人们是不愿意上法庭的,上法庭无非是相信自己能得到“一个说法”。人民每一次无追索权,每一次遭遇冤假错案,受到损害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以及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要明白“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破坏九十九个公正的法官所积累的良好形象。
——在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执法、司法上的万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政法战线的同志要肩负起正义的天平,执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着力解决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绝不允许群众对求助置若罔闻,绝不允许普通群众打官司,绝不允许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绝不允许执法违法造成冤假错案。
——在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法机关是进不了旧社会的,“衙门开八字,没钱没理由进来”!举例教学比文字教学更重要。要从政法机关入手,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杜绝法外从宽,改变想方设法信任关系的人什么都可以拿,想方设法不信任关系就不能动的现象,让求人帮忙找关系的人不仅得到便宜,反而要付出代价。
——在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促进政治和法律制度的改革
只要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无论遇到什么阻力和干扰,都要坚定不移地前进,绝不能避重就轻,避重就轻,推卸责任,拖延很久。
——2014年10月23日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法治领域改革的一个特点是,许多问题涉及法律规定。改革要有法可依,但不能因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就不敢越界。它不能推动改革。俗话说“惠民,则不必师老,则不必循旧”。
——2014年10月23日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政法系统要从更高的起点上实现改革的新突破,加快建设优化、协调、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要优化政法机关职权配置,构建履行职责、有效配合、有效制约的工作体系。要推进政法机关内部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使运行更加平稳高效。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和办案工作,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违法和司法腐败。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简化分流、严肃快速分离,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
——2019年1月15日至16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强调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布很贵,绳子不弯曲.\”这才是法治精神的真谛。不相信法治,面对权力、金钱、人情、关系,都无法抗拒诱惑和干扰。
——在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群众想办法解决问题,依靠法律,逐步改变以人为本,不求出路的社会现象。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关键是要用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律是不宽容的,法律是不贵的。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要求,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在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保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培养社会成员依法办事、想办法解决问题、依靠法律的良好环境,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
——2014年10月23日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
立法、执法、司法三支队伍,既有共性,又有个性,都很重要。立法是为国家制定规则、为社会制定方圆规则的神圣工作。立法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遵循法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建立共识的能力。执法是把纸面上的法律变成现实生活中的活法律的关键环节。执法人员必须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承担责任。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人员必须相信法律,坚持法治,保持稳定的平衡,牢牢握住木槌,秉公执法。
——2014年10月23日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对人民公平的好法官、好干部。他崇尚法律,践行党的宗旨,维护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上,他敢于咬紧牙关,甘愿做一个“燃烧器”,形象地诠释了一个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法治精神,忠诚敬业,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勇于奉献,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成绩。
——2015年3月,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批示
新形势下政法队伍肩负的任务更重,人民群众要求更高。我们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优良的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廉洁奉公的政法队伍。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提高政法干警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我们必须坚持从严治警,努力营造清正廉洁、创业向上的良好生态。
——2016年4月,政法队伍建设得到重要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