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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同步上案查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8.14万起

原标题: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共查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案件81400件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前不久,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召集人是市…

原标题: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共查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案件81400件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前不久,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召集人是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张书国。

“我对这个会议室已经很熟悉了。这次主要是请刑侦支队的同志们介绍最新的涉黑涉恶案件,经过讨论判断,交出了涉及‘保护伞’的线索。”张书国告诉记者,专项扫黄行动启动以来,厦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共移交383条线索,推动查处142起腐败案件和“保护伞”。

这样的场景并不少见。专项斗争启动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与政法机关建立了合作办案机制,通过联合侦查和“双特班”办案,促进了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的同频共鸣。截至2020年11月,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8.14万起,对6.81万人给予纪律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同频共鸣的关键在于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合作机制,通过制度建设促进信息、手段和资源的共享。以山东省为例,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专项打黑除恶斗争中“一案三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打黑除恶工作中同步干预机制的意见》。建立问题线索双向传递、调查结果双向反馈等机制,探索实施重点案件“双专班”工作模式。在公安机关侦破的198起涉黑案件中,纪检监察机关均同时介入。

“能够快速核实‘保护伞’问题,得益于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的‘双同步’办案机制。”福建省柘荣县除恶除恶专项斗争纪律调查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县纪委监督委员会对已侦破的恶势力刑事案件进行了筛选和深化,推动了合作办案机制的常态化;落实双周咨询、季度重点案例分析、项目通报等正常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通过倒卖土地和违法建设,他非法获利3000多万元,并利用集体资金参与赌博…这是江西省莲花县纪委查处的“小官员大贪官”典型案例。截至目前,此案已查处4名党员干部参与恶势力,查处4名党员干部腐败和“保护伞”,另有58名党员干部被追究责任。据介绍,本案实行“一案两专”工作机制,县纪委与政法机关实现了问题线索及时高效的相互传递和结果通报,实现了同步处置、同步调查、协同办案。

同频共振的效果在大案要案的侦查中体现的更直观。以海南省成立以来破获的最大涉黑案件黄宏发案为例,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同时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09人,涉及水务、税务、土地、公安等部门。原东方市市长、原万宁市公安局局长麦洪章、原东方市公安局局长、原昌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原昌江县检察院检察长等。

广东陈永森案也是如此。涉黑组织数百人,长期占据深圳福永街,为非作恶者充当主角,拉拢腐败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为其项目开发和违法犯罪提供帮助和庇护,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引发群众心理恐慌。对此,深圳市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会同公安法务部等机关成立了保护伞专案组,全力深挖,彻查处理涉嫌腐败、充当“保护伞”的34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本案罚款1.45亿元,是深圳刑事拘留、公诉、涉黑犯罪判决、查处“保护伞”数量最多、罚款最多的一次。

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在联合办案的基础上,高标准做好下半年案件,大力推进行业治理。截至目前,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共印发“三书一信”8.6万多份,整改完成率近90%,推动了大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解决。其中,江西在长江经济带及其周边地区开展了医疗乱象和矿山开发、非法用地和采矿专项整治,查处医疗乱象6534起,查处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和非法采矿3088起,依法关闭非法矿山696个。辽宁省铁岭市建立了河道巡查联动机制,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河道砂、垄断砂石销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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