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责任!山西省晋中市疫情防控严格调查了四类情况
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1月13日发出通知,为切实落实“外进内退”防控要求,从即日起,疫情高危地区返回晋中的人员应主动到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如实申报登记相关信息,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自觉遵守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的,公安机关将酌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近期与疫情高危地区人群有过居住史、旅游史、路过史、工作史、接触史,未主动报告或故意隐瞒的;
二、患有或明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人员,不主动报告或故意隐瞒的;
三、患有或明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人员,拒绝执行隔离、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的;
四、其他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央视记者赵旭·达蒙·宋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