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列表外无审批!北京首次公布了投资领域175个审批项目
1月15日下午,市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北京市投资领域审批事项清单(2020版)》(以下简称《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共175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政府内部审批五大类事项。政策实施后,将实现“无名单外审批”。
知道申报什么和在哪里申报的清单
全市共有投资审批项目175项(其中市级特有项目51项,市区特有项目109项,区级特有项目15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政府内部审批等5大类项目,覆盖全市具有投资项目审批职能的13个政府部门,覆盖项目审批、专项评估与规划审批、建设与竣工验收等全部审批项目。
“这个清单是企业申报审批的工具箱。企业需要通过一张清单,看哪些审批事项需要办理,去哪个部门,是去市还是去区,这样政府部门的投资审批行为才能更加规范。”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对于投资审批清单中的项目,对申请材料和具体程序都有明确的要求,使投资领域的审批项目能够挂牌规范。从投资审批单的结构来看,首先,投资审批主体覆盖市、区两级。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北京市投资审批项目清单分为三级:第一级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市级部门独有的投资审批项目;第二级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市、区部门共享的投资审批项目;第三层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的区级部门特有的投资审批项目。
按照“市级统筹、自上而下协调”的原则,市政府各部门将对市级唯一、市区共享、区级唯一的投资审批项目进行统筹梳理,确保同一投资审批项目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部门或不同区域之间的“五统一”,即统一类别、名称、依据、主体、代码。
表外投资审批将被更正和取消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投资审批项目清单公布实施后,将严格执行“清单外不审批”的基本原则,对依法不纳入清单管理的投资审批项目将坚决予以纠正和取消。
在编制清单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对以审批、核准、备案等名义实施的事项等各种不规范事项进行了集中统一梳理;名义上不是审批或备案,实际操作中需要项目单位提出申请,政府部门以各种形式认可后才能投资建设;强行要求项目单位先做相关投资审批,然后,等一起做,设立所谓的“预审批服务环节”;“体外循环”的物质检查等。或者名称不是由政府部门进行,而是政府规定中介机构审查和审查结果是投资建设的必要条件。
此外,审查已排序的投资审批项目的合法性。检查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充分,超越上位法扩大适用范围,增加违反规定的审批环节,以此为依据的法律文件中是否有违法条款。
在此基础上,清理和规范变相设立的投资审批项目。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地方性法规、部门或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增加或以“政府服务”名义变相设立的审批项目,经合法性审查后纳入投资审批清单管理,清单外项目予以纠正和清理。
及时动态调整投资审批清单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布投资审批名单是为了努力解决广大企业在经营中强烈反映的“堵点”问题。“本市将继续通过实施投资审批项目库存管理,规范和精简投资审批项目,解决现有投资审批项目设置依据不足、没有投资审批清单的问题,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开辟企业投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中间障碍’,有效消除‘隐性障碍’,为优化和改善经营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和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项目的项目审批流程进行梳理和公布,为企业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提供更加准确的指导和服务。
全市将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整合市政府各部门可以优化合并的事项,推进并联审批事项的联审联办,精简可以调整、取消、下放的事项,扎实推进北京市固定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市发改委将及时制定投资审批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不断规范本市投资审批管理。清单以外的项目和未按清单规定的名称、适用范围和申请材料实施投资审批的,视为非法审批,投资审批项目清单也将作为今后规范实施审批、认定是否非法审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