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武口:将处罚决定从“书面教训”改为“墙上的镜子”。资料来源:宁夏纪委网站:“处罚决定宣布,会议将把“纸上谈兵”改为“墙上的镜子”,并为我们周围的人敲响警钟。”“处罚决定的公告和警告教育将同时进行。通过对违纪原因的分析和列举处罚依据,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廉洁的教育课。”这是近年来大武口区纪检监察委员会将公布的处罚决定升级为“逐案纪律”警示教育课进行详细纪律检查的“后半篇文章”的缩影。
近年来,大武口区纪检监察委员会改变了以往“一个通知”的做法,进一步完善了宣布纪律处分决定的程序。大武口区纪委领导和被处罚人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与被处罚人谈话。在向被处罚人本人宣布处罚决定时,他坚持与被处罚对象进行面对面的谈心,解释相关政策法规,以便充分了解错误,听取对处罚决定的意见,了解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态度,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被处罚人所在单位的一定范围内召开会议;被处罚的人做了陈述。被处罚人员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代表小组发言。大武口区纪委、监察局领导根据案件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同时,连同处罚决定一并送达被处罚单位和纪检监察组,以及《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该报告将年度考核等事项逐一列出。
此外,大武口区纪委也重视对违纪人员的回访教育,充分了解违纪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实际表现,引导和帮助他们正确认识错误,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创业信心。自2019年以来,对39名纪律人员进行了回访。(大武口区纪检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