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民日报称赞她|北流法院姚:结案还未结束
“你放心,姚法官,我们小两口现在过得很好,肯定不会再离婚了。”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姚在听到电话那头的回复后,愉快地放下电话,结束了对本案的回访。
姚法官
“这是我去年6月处理的离婚案件。新婚夫妇因为家庭琐事离婚了。了解情况后,我判断他们是一时冲动,于是耐心劝说,最后调解成功。法律规定,调解和解至少需要六个月才能重新起诉离婚,所以这个时候我会回来。”姚说,她会时不时地翻过去的档案回访,因为她心里会一直怀念。
讨论家庭案件
姚,2010年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院,在北流市人民法院工作。2013年成为法官后,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主要是家庭案件。“要开始要难得多。”姚说,那时候,她刚刚毕业。当感情当事人指责、辱骂甚至威胁她时,她只能掩饰内心的委屈,努力冷静下来继续调解,下班回家偷偷哭。
“与其他民事案件相比,家庭案件有其特殊性。就权利和义务而言,此类案件的发生往往很复杂。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姚对说道。
姚成功调解家庭纠纷
办案之后,经常思考如何改进姚的审判方式。经过几年的经验积累和认真思考,姚从家庭伦理、情感修复、心理疏导、和谐家庭作风、权益保障五个维度总结形成了一套工作方法。
姚(中)正在调解家庭纠纷
“感情修复是根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情况,提炼区分具体情况,应用冷静期制度挽救婚姻。”姚介绍说,在她去年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中,夫妻二人因为在一个地方工作而疏远,沟通也减少了。经过调查,姚敏锐地意识到了本案调解的可能性,双方的婚姻还有挽回的余地。于是,她以巡回审判的形式上门办案,与妇联干部一起,与这对夫妻聊天沟通。经过反复交流,夫妻俩终于和解,并当场签署了调解记录。
姚去了方的家里了解情况
“当然,调解失败的案件应该得到及时和公平的审理,以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照顾老年妇女和儿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姚介绍说,这套工作方法体现了“主持公道、调判促和”的工作理念。现在,她的工作法正在广西法院的家事审判工作中推广。
在姚看来,结案并不是履行职责的结束。既要争取“结案”,又要注意后续的家庭和睦稳定和双方感情的修复维护。由于她的不懈努力,小家庭恢复了和睦。
《人民日报》报道了姚法官的作品《春燕故事报》的截图
审理了1012起家庭案件,进行了36次心理咨询,进行了78次家庭探访…多年来,姚的努力带来了许多小家庭的稳定,维护了社会大家庭的和谐。2020年12月,姚被评为中国家庭工作先进个人。
“看到一对情侣回归美好,看到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看到老人互相依靠,看到兄弟姐妹相亲相爱,觉得多付出点是值得的。”姚笑着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