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称:免去李铁的NPC代表职务
1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三届第十九号)。
上述公告提到,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去俞志刚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罢免李铁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俞志刚、李铁的代表资格终止。
本报讯(www.thepaper.cn)被免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李铁,1978年12月出生,广东阳江人,曾任杨春汇鑫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广东泓泽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