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家庄:新增2个住宅小区不允许擅自增加新的管控措施
来源:缙云
长城。新华网石家庄1月23日电(记者张巨科)今天,石家庄市召开第19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石家庄市副市长孟祥红介绍,1月23日0-12时,石家庄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均在平山县;没有新的无症状感染。
截至1月23日12时,全市共报告本地确诊新冠肺炎病例827例,目前已感染无症状新冠肺炎病例109例。除治愈出院者和医学观察出院者外,均在指定医院接受治疗。
1月22日18时至1月23日12时,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治愈出院。截至1月23日12时,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0例治愈出院,集中医学观察出院63例,死亡1例。
孟祥红介绍,1月23日,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根据分区分级原则,由专家进行评估论证。自2021年1月23日起,石家庄市及各县(市、区)分级控制如下:
第一,石家庄市继续实施严格控制,车辆按现行办法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跨城市流动,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2.藁城区和新乐市为高危区,目前控制措施落实。
三.正定县、雨花区、高新区、长安区按照高危区管理执行现行控制措施。
4.桥西区、无极县、新华区、鹿泉区、栾城区、平山县、赵县为中等风险区。有病例的社区和村庄应参照高危地区的管理,继续严格执行居家防控。原则上,其他非案例社区、村庄等的人。不会离开社区、村庄和其他相关地区,也不会聚在一起。
5.锦州市、灵寿县、井陉县、元氏县、赞皇县、高邑县、深泽县、行唐县、井陉矿区、循环化工园区为低危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有效控制人员流动和聚集,原则上不跨县(市、区)流动,防止交叉感染。
各县市区应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制定管理和保障措施。所有居住区都要严格按照风险等级要求进行控制,不得擅自增加新的控制措施,影响人民生活,出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根据疫情和有关防疫规定,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区划和分类控制措施将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