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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非名校不要、歧视职校毕业生,山东政协委员建言纠正

原标题:用人单位不是名校,歧视职校毕业生,山东CPPCC会员建议改正 2月1日,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校长孙成武向本报(www.thepaper.cn…

原标题:用人单位不是名校,歧视职校毕业生,山东CPPCC会员建议改正

2月1日,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校长孙成武向本报(www.thepaper.cn)表示,今年山东省“两会”期间,他提交了《关于实施教育改革方案保障高职毕业生平等权益的建议》。

“对高职毕业生的歧视在一些地区和单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追求高学历高文凭,有的甚至不要名校。他们过分注重毕业生的“出身”,过分强调第一学历,对高职毕业生采取回避的态度。他们针对的是侧重学科知识,不愿意接受侧重职业技能的职校毕业生的普通教育毕业生。”他在提案中说。

提案中还提到,一些国企或大型企业存在从业人员学历在行业间比较的现象,在招聘条件上限制高职生报考。其中一些没有明确限制,但在招聘中不能平等对待,导致大量合格的高职学生被排斥,难以用自己的才华找到好工作,无法享受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同等的权利,缺乏公平性。这一现象亟待解决。

为了进一步增强高职毕业生的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孙成武在他的建议中建议,首先要转变观念。呼吁社会、企业等用人单位打破“唯学历”、“唯名校”的就业观念,建议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要求为目标,制定公平的考核和就业标准,平等对待高职毕业生。

第二,必须有政策保障。认真传达贯彻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新时期深化教育评估改革总体规划》中提出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职务和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的措施。歧视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行为和做法,可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监督和纠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第三,要做好法律法规工作。在实施保障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制定法律法规,确保高职毕业生享有同等权益,从而为高职毕业生赢得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的公平竞争机会。当高职毕业生权益受到威胁时,有章可循,违法必究。

负责编辑:贾楠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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