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农民利益、节约土地资源、实施农村振兴呼唤宅基地制度改革
来源:河南日报
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管理,是农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我省6000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
最近,我省出台了《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为什么要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新建、改建、扩建、改建等对村民自建房管理有什么新的要求?
在民宅上盖房子有许多问题
目前,我省农村建设和管理中仍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些村庄缺乏规划,建房布局不合理;有的地方建房缺乏风格控制,农民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有的地方村民盲目对比房子,喜出望外。自建房屋质量无法保证,事故时有发生。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厅长沈延平表示,要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的管理,就要建立规章制度,让村民建房,照着办,真正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目前,农村乱占宅基地现象屡禁不止,有的超标准占用宅基地,有的“一户多房”,有的建房“沿路跑”,有的在承包土地上违规建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张兴辽表示,近年来,我省先后对“大棚房”和违法别墅等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并对乱占耕地的建房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整顿,都是为了保护耕地。要杜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推进农村住房建设集约节地,保护宝贵的耕地资源。
一个家庭只能有一个宅基地
农村振兴,规划先行。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村庄规划和千村试点工程”和“百镇千村规划”工程活动。目前,全省各县(市)基本完成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编制,8300多个村庄完成实用村庄规划。省自然资源部土地空规划局局长张传辉表示,要结合农村建设行动,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到2025年实现全省村庄规划全覆盖。
每个农民拥有一个宅基地是科学合理的。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宅基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袁友生表示,按户分配宅基地,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严禁“多房”。
根据当地情况,我省已提出严格按照宅基地面积标准进行审批。人均耕地不足一亩的城市郊区和平原地区不超过三分之二(134平方米),平原地区人均耕地超过一亩的不超过二分之二半(167平方米),山区和丘陵地区不超过三分之三(200平方米)。
村民新建住宅用地应优先考虑原有宅基地、村内闲置土地空和村周围丘陵坡地。要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用地,严禁占用耕地。村民按照计划另建房屋,按承诺时间无偿归还原宅基地。
改革中的中原农村更美
2月5日,参加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管理现场会的全省代表前往长垣市丁銮镇鲁管西村,对该村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感到震惊。
自2018年以来,鲁管西村全面实施宅基地改革,建成2000米长的宋代风格空地带,并修建了党群文体广场、停车场等。,走上了乡村环境优美、农民收入丰厚、工业发展繁荣的农村振兴之路。
长垣市委书记秦宝健表示,通过改革,“四多一乱”的问题,如纠纷多、过度占用、房屋多、闲散多、布局混乱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2020年初,我省决定在昌原市和巩义市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综合改革。巩义市坚持科学规范的农村房屋建设行为,先后开展了农村危房集中调查整治、农村房屋通用图集收集、建筑工匠培训等活动。,从设计、材料、工匠、施工、验收全过程控制农村住宅的质量和安全。巩义市市长张东晖表示,今后将把村民自建住房管理与美丽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加强村庄规划和村民住房风格管控,有效提高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水平,为美丽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我省巩义市、长垣市、孟津县、宝丰县、新县被中央农办确定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将重点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保障宅基地农民资格权利和农民住房产权、适度放开宅基地和农民住房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方法。
今年是“十四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只有管理好农村宅基地,建设好农村,才能促进农村的全面振兴。(记者厉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