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政法委员会安建:黎智英的保释申请被驳回,并传递了三个主要信号
五名香港法官的一项判决使“香港混乱领袖”黎智英再次入狱。他之前被保释过几次,将在监狱里过春节。
2月9日,香港终审法院对一传媒集团创始人黎智英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被拘留一事作出终审判决:黎智英不得保释,需要发回重审。
一些香港律师评论说,这一保释申请判决“可能成为自1997年政权移交以来最重要和影响最深远的单一案件”。
应该指出的是,这项受到广泛关注的判决只涉及保释事宜,而不是对黎智英定罪和判刑的最终判决。
那么,这样一个尚未定稿的程序性裁定,为什么会引起社会各界如此大的关注呢?因为它传递三个主要信号。
信号1:国家安全法绝不允许任意解释
解释本案的意义,准予黎智英保释的原审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背景板”。去年12月,香港高等法院对黎智英的保释申请作出裁决,允许他保释外出,但要交1000万港元的保释金,并且不得离开香港。
消息一出,引起轩然大波,香港前行政长官梁振英甚至直言不讳地称之为“2020年全球司法界最大的笑话”。
法律的结应该由司法判决解开。
过去,香港法官在决定是否保释时,只会参考《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的有关条文。根据香港《国家安全法》,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保释门槛越来越高。在决定是否准予保释时,法院应首先考虑被告是否有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危险,而不应仅将其视为一个\”自由裁量的考虑\”问题。
对此,香港终审法院明确指出,两法之间存在“不同的既定立场”,即“不准保释除非……”与“批准保释除非……”的区别,并由此作出原审“混为一谈”的认定,可以说是突然戳中了原审裁判的法律“命门”。
2020年6月30日,香港市民在铜锣湾街头支持实施香港国安法。 新华社 图
信号2:这将成为一个重要的司法先例
本案的判决是在“普通法”的法律背景下做出的,驳回黎智英的保释申请必将成为司法判例,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指导。
所谓“普通法”,诞生于英美法律实践中,由于历史原因而从香港继承下来的,是在不成文法律传统下的“法官造法”,即上级法院在判决中确立的法律规则,是下级法院必须遵守的判决依据。香港回归后,“普通法”的延续性得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确认,而香港终审法院作为香港最高上诉法院,在审理案件方面具有非常高的地位。
事实上,原审判决还引用了“在先判决”来“背书”其明显不当的判决。香港终审法院的判决指出,主审法官在批准保释时引用的法律原则,误解了香港《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021年2月9日,黎智英抵达法院。 香港媒体 图
信号3:法治是香港稳定的重要保证
依法判断是法治的底线,是香港稳定的重要保证,是东方明珠最耀眼的光辉。
2020年3月,总部设在美国的国际评级机构“世界司法项目”发布了“2020年法治指数”。香港在亚太地区排名第五,全球排名第十六,与2019年持平。正如外交部发言人最近指出,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指数一直名列世界前茅。《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其他法律充分尊重香港的法治理念,为香港的政治制度提供最大保障。《香港国家安全法》的制定和实施,改善了香港的法制和营商环境,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不用说,近年来,香港的社会局势在少数人的操纵下并不太平。司法机关能否坚持依法审判,还香港人以稳定和安全,这是对法治理念的一个巨大考验。黎智英被依法审判,这给了香港重回正轨的希望。
我们相信,在香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众所周知的法律信仰,所谓“政治立场不同”,并不是免罪金牌。这项撤销保释的裁决,是给予香港法治自由。如果法治存在,香港就有未来。
冬去春来,我们期待着紫荆花的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