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院院长亲自写申请黑社会老大帮他非法获利一百万,两个副院长都倒下了
正义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某地方某法院院长、副院长几年内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还为黑社会组织头目起草虚假法律文书,充当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涉案的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人民法院原院长吴、原副院长许全的判决书,详细披露了他们受贿枉法的经历。
为信用社发布了478项虚假裁决
吴和徐泉的腐败行为最早可以追溯到2013年左右。
当年年底,广南县农村信用合作社面临大量无法处理的坏账,找到吴,希望法院帮助核销坏账。吴承诺与当时代管立案庭副庭长许全商量,安排立案庭法官不进行立案、立案、审理等正常民事诉讼,为广南县农村信用社作出478项虚假民事裁定,帮助广南县农村信用社完成不良贷款核销。经调查,这批不良贷款涉及的总金额为1336万元。
为表示感谢,2014年初,广南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办公费用的名义向广南县人民法院支付现金8.4万元。收到费用后,吴、许全等队员决定由吴、许全等六人私下分。其中,吴、许全各得2.15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吴邵斌和徐泉犯有贪污和民事枉法罪。
副总统贿赂他人,获利65万
此外,根据判决,吴、许全还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
2017年7月,农某在广南县人民法院的诉讼中,为了引起吴的注意,送给他一辆价值11.6万元的丰田凯美瑞。2017年7月17日,吴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农某支付5万元,剩余6.6万元尚未支付。2016年至2018年,广南科信电脑有限公司员工李某、高某为了在未来的电脑耗材采购业务中得到吴的照顾,赠送吴一台一体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套价值2.37万元的监控设备。
除了受贿,徐泉也被判犯有受贿罪。2012年至2014年期间,徐泉通过时任广南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某会见了广南县狄威乡国土资源局局长罗某。未挂牌拍卖,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以侄女仙某、徐某名义非法认购广南县4块土地,然后通过出让获利65万余元。在这个过程中,徐泉给了罗1万元现金,共计4万元,每次处理一块地。
第二次试验还将这两把伞确定为“保护伞”
值得注意的是,一审判决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认为一审法院未能将两人认定为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是认定部分事实有误,导致法律适用错误,量刑过轻。
2015年7月,徐因借款纠纷向广南县人民法院起诉张某某,广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徐胜诉。次年3月,徐因涉嫌虚假诉讼、妨害作证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徐怕了,就联系张某某和解。在广南县人民法院进行的调解中,徐承认诬告张某某,张某某也表示理解。
不过,徐一直对这笔钱念念不忘,而与他有着长期不公平经济往来的吴决定出手相助。2018年1月11日,吴在办公室书写并打印了徐的执行申请,并交给徐。同日,广南县人民法院将案件从立案法院移送执行局执行,徐泉为当时负责执行局的副院长。这个实现中的问题太明显了。广南县人民检察院介入监督,要求暂缓执行,吴拒绝。随后,吴将张某某列为背信遗嘱执行人,并强行从张某某账户中取出113.5万元。
经核实,徐与张某某之间的借款确属虚假。徐还因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虚假诉讼,转移高利润贷款,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审法院认为,吴、许全包庇纵容许的违法犯罪活动,无疑助长了以许为组织头目的黑社会组织的形成和发展。许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吴、许全应被依法视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
在此基础上,二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决定数罪并罚吴,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栏目编辑: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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