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发布中小学学校标准化15条规定草案
来源:大众日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深化教育评估改革总体规划》精神,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省教育厅18日发布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规定》,并征求社会意见。
《条例》要求以德育为主,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德育内容细化到各门课程的教学目标中,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全过程。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建立了针对有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干预和跟踪机制。提高智育水平,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准确分析学习条件,坚持因材施教,建立学习困难学生课堂帮扶制度。加强劳动教育,实行劳动教育课时,建立学生值班制度,设立校内校外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学生家庭日常劳动清单制度,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规范招生行为。实行学生退学申报制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面试、评估为名选拔学生。普通高中以初中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公立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非法招生,不通过设置奖金非法竞争生源。坚持随机均衡阳光班,不设重点班,合理均衡配备教师。
优化教学方法,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增减课时,增加难度,随意调整进度,绝不提前超大纲。普通高中不早于下学期期末开展选修课。加强作业管理,建立学生作业协调和宣传制度,规范学生作业时间。科学设计作业,不安排重复性、惩罚性作业。老师批量更改所有书面作业,不分配作业给家长,也不要求家长评价和更改作业。严格考试管理,对考试成绩进行等级评定,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改善日常管理。保证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义务教育原则上不早于7: 30,高中不早于7: 00。休息时间原则上小学生不晚于21: 30,初中生不晚于22: 00,高中生不晚于23: 00。寄宿学生早上同一时间起床。原则上初中不早于7点,高中不早于6点半;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初中不晚于21: 00,高中不晚于21: 30。晚自习、周末、寒暑假等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
完善学校治理。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委员会会议。禁止学生带手机上课。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评价、宣传、竞赛活动。课后服务涵盖所有有需要的学生。(记者王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