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社会女老板》创家族史:开创“新套路贷款”,侵吞多家企业10多亿资产
公司向她借钱的时候,她要求公司设立股权质押,设置条款陷阱,然后控制借款人的网银,让公司遭受贷款中断,进而获得公司股权——
她盗用了许多公司超过10亿美元的资产
图①:周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徐州市中级法院驻看守所法庭一审宣判。 李梦尧摄
这是一个“黑社会女老板”的家史。八年来,以周、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打着企业法人的幌子,制造新型的“套路贷款”,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然后以高额利润向企业和个人贷款,暴力逼债。
这也是江苏省检察机关全面揭秘“新套路贷”的艰难历史。经过16个月的努力,省内三级检察机关组成办案小组,详细揭示了“例行贷款”这一新的犯罪手段,深入探索了金融领域黑案处理的新模式。
2020年10月23日,徐州市铜山区法院对周等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贷款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周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江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8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没收其所有个人财产或罚款。之后,周等人提起了上诉。近日,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这不是雪中送炭
这是甜毒药
为了扩大养鸭场的经营规模,养鸭场老板李某某通过朋友介绍,向周借了几十万元。周让他的公务员儿子李默婷做担保人。
但在李某某还清高额本息后,周等人仍多次到李默婷所在单位,殴打恐吓其妻子,并跟随李的孙女上幼儿园。无奈之下,李默婷被迫辞职,妻子带着孩子离家出走。
周的犯罪组织除了破坏家庭赚点小钱外,还擅长“钓大鱼”。安徽商人马是她的目标之一。
2010年,47岁的马来到徐州做生意,很快在徐州开了两家企业,收购了新新印刷公司(化名),资产过亿。为了扩大企业规模,马找到了周。目前,周为人豪爽,慷慨大方,使马结识了“贵人”。
2010年8月,马开始向周借钱。在过去的三个月里,马先后三次向周借款150万元、500万元和50万元,但到期时无法偿还。周提出可以与马重新签订900万元的借款合同,其中700万元用于偿还前三笔借款,剩余200万元扣除利息后仍可获得140万元。
12月,急需资金的马又找到了周。900万还没还,她想借一大笔钱。周并没有辜负马的“信任”。她提出了一个新的计划:周向马借了2000万元作为保证金,并向银行开出了4000万元的承兑汇票。拿到汇票后,周可以帮着贴现,这样马就可以马上拿到钱。
拿到钱的马,还清了之前欠周的900万和2000万的定金,还拿到了约1000万的流动资金。
从2010年底到2012年,周以同样的方式“帮助”马向银行“发放新贷款、偿还旧债”10多次。与此同时,周一再以房地产和土地迫使马还债。
即便如此,马还是认为周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众所周知,周的“引君入瓮”无疑是一种甜毒。
2011年8月,马向周借款2000多万元。这次,周要求马以其名义质押新新印刷公司所持有的股权。
还款日当天,马想再向周借款2000万元,从银行开立存款账户接受汇票,但周不愿再借钱给他。怕股份转让,马从另一家公司借了2000万元,汇到银行存款账户,但银行贷款未获批准。为了逃避股权转让手续,马躲到了其他地方。但周趁马回徐州,抢到马企业公章,完成股权转让。
李某某、马某某的经历,在涉及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敲诈勒索、诈骗等23种犯罪的198起刑事案件中,只是冰山一角。2010年至2018年,周在徐州、江苏、苏州、安徽等地组织诈骗贷款、高利贷款、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导致多家企业倒闭破产,数千人失业,10多亿元资产被挪用…
找出“消失”的银行流水
让数字说明真相
2019年,在徐州市检查金融系统重点逃废债务专项工作中,姜称周设置了一个盗用巨额资产的陷阱。2019年3月5日,徐州警方以涉嫌诈骗对周立案侦查。
徐州两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出补充侦查意见200余条,补充证据卷宗400余份。同年6月26日,周等人被捕。
周威胁说:“我不说出来,谁也说不准。”公安机关围绕犯罪行为、从犯供述、被害人证言以及大量书证材料展开调查,于2020年1月21日以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由于案情复杂,江苏省检察院从全省选派6名业务专家组成指导小组进行现场指导,徐州市检察院抽调全市10名精干人员组成专项办案小组。
“目前的证据只能强制交易,最高刑罚7年,公安机关移送的诈骗罪最高可以无期徒刑。”
“企业主不拿人们的请愿冒险让出他们的股权是不合理的。”
……
检察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面对数百份案卷,办案组成员阮俊邦认为,银行流水作为重要的客观证据,是突破案件的关键点。
2020年6月22日,公安机关将涉案的1000多个账户的银行流水划转,随后移送审查起诉。
新新印刷公司股权价值6000多万元,马以此作为质押贷款2000多万元。周之所以能够获得股权,是因为他持有马向其借款超过4000万元的证明。但马老是新贷旧债还,那4000万的差价从何而来?
现有银行流水显示,周的账户已转账4000万元给马,但没有马还款记录。银行流水还会说谎吗?
“有一笔银行流水还没还,让受害人吃了个哑口无言的亏。”阮俊邦回忆起周的一个手下苗某的一句话。
“没有贷款?”一伙人和助手又把马的账户银行流水查了一遍,发现周每次都是从自己的账户里把钱转给马,而马后来又把相应的钱转给了王等人,而王是周的人。这就形成了书中周借给马的钱,但马即使还钱,也没有还钱给周的痕迹,造成了马“借了还没还”的假象。
“单一的银行流会说谎,但我们必须将这些银行流串联起来,让它们说出真相。这4000万元是周“借不还”造成的债务,银行流水,东拼西凑。”阮俊邦坚信客观证据的分量。
他介绍说:“后来我们查了22家企业的所有上千户、上百万的银行流,发现有的企业形成了‘借而不还’的银行流,恰好是因为有优质资产才有的放矢。这无疑是一个陷阱骗局。”
发现贷款中断的根本原因
揭开隐藏的陷阱
贷款4000万元是假的,那么当初贷款2000万元给马并索要股权质押是否也是居心叵测?检察院再次找到马调查取证。面对检察官,马愤怒地抱怨:“我的股权是怎么被拿走的?银行一定是周嘉开的!”
马借了2000万元作为保证金,总是想不通为什么银行不贷款。他觉得周控制了银行。
检察官再次陷入数据的海洋。根据马三家企业的几十个账户和几万个银行流水,经过十几天几夜的比较,客观证据终于恢复了真相。原来马集资并向银行汇出2000万元存款后,周用马一直掌握在自己手里的银行卡和网银转账800万元,银行发现存款不足,自然不可能开出新的汇票。
起诉前,办案人员再次前往安徽寻找马,核实了相关细节。随着贷款切断陷阱的暴露,周犯罪组织侵占企业股权的目的显而易见。至此,周的“例行贷款”陷阱被揭开。
2020年7月,检察机关对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周、江等人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周,1971年出生于徐州市沛县,经历了婚姻的失败。她辞职下海,开始了借贷运煤的生意。积累了一些经验后,她在徐州市白手起家。
她成立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周刚到徐州,家境贫寒,一辆小小的老爷车就传遍了天下,但她看上去既窘迫又真诚。\”这在朋友眼里就是周。
她找到姜,两人利用她名下公司虚构的购销合同向银行借款,然后以高额利润借给私营企业。贷款期间,周不仅收取贷款手续费,还成立贴现公司实现汇票贴现,虚增贴现费用,恶意拖延结算,收取垫款利息。三项费用合计超过贷款金额的10%。
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周等人操纵第二、第三笔贷款的偿还,直至借款人资不抵债。这时,周等人进行了最后一轮的“洗空”,目标是企业的优质股权。
2010年以来,周等人利用此手段骗取银行贷款6700万元,骗取银行承兑汇票差额4亿多元,造成银行损失8800多万元。
《关于办理“常规贷款”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常规贷款”的五种形式,但不限于规定的五种形式。在本案中,检察机关认为,在企业还钱时,周等人拼凑了“借而不还”的银行流水,编造了虚构的“新债”,实质上相当于“使钱流动”的虚假支付事实。
企业贷款时,周等人还要求企业设置股权质押,设置流动条款陷阱,然后利用控制借款人网银账户的机会,让企业遭遇贷款中断,在股权质押陷阱实现后,夺取企业股权,这也是一种新型的“常规贷款”。
打钱破血
相关财产已开始归还过程
在早期介入阶段,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专门成立资产调查组,检察机关在办案队伍中成立“赚钱断血”小组,结合证据绘制资金和资产流程图,实现专项资产账户的动态管理,不断督促追回损失。
搞清楚“明富”和“暗富”。让受害者迅速得到被占用的财产。
徐州某企业100多名老员工为了住新房、安享晚年,集资近亿元买房,然后拿了一块地作为部分转让费。周设下各种圈套骗取借款人的土地使用权后,采取各种措施取得土地退款。老工人原来的宿舍被拆了,房价飙升,但企业承诺的新房却无处可寻。工人们依法起诉后,周控制几家企业进行虚假诉讼,冻结了土地退还款账户,使老工人多年无力购回房款。
检察机关对比相关文件,认为该土地属于被害人资产,权属明确,无争议。建议突破以往刑事判决后执行处置的模式,及时明确认定和处置意见。起诉前,财产被分批处理,168名员工8000万元购房款全部返还到位。
“非常感谢,这钱是我们的命!”拿回40多万买房子的邓先生,没想到钱被追回来了。
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300多g电子检查材料,重点关注周犯罪组织有多少“黑钱”。
“破钱破血”组检方逐一筛选勘验证据,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了一条周继子买精品公寓的证据。通过对比细节,他认为该房产是用非法收入购买的,建议没收。同时,他发现周在苏州购买的两套房产正在出售,立即要求警方联系买家停止支付房价。
目前案件判决已经生效,涉案剩余财产已经开始返还过程。“在‘破钱割血’工作中,我们将准确定罪量刑,妥善处置财产,查漏补缺,认定归属,将定罪量刑和涉案财产“三同时操作”贯穿全过程,确保涉案财产依法、合规、及时、正确处理。”作为办案小组的核心成员,徐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鲍树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