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报道一起金矿事故,山东栖霞原市委书记、原市长被双规
1月10日13时13分左右,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虎山金矿基建期间回风井发生爆炸,造成22人被困。经全力抢救,11人获救,10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847.33万元。
2月23日,山东省应急管理部门发布事故调查报告,50页,3万多字。栖霞市原市委书记姚秀霞和栖霞市原市长朱滔共同宣布了处理结果。
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
栖霞市虎山金矿“1 10”
重大爆炸事故
报告
(部分内容)
事故发生了
2021年1月10日,新东升工程公司施工队将启闭机柜下放至回风井第六中段时,发现启闭机柜无法放入笼内。施工队负责人董力安排员工唐海波、王桂蕾直接气焊切断罐笼两侧手动挡车器,部分高温渣块掉入竖井。
12时43分,浙江奇峰工程公司项目部绞车司机李发现,在工程第六中段提升钻爆工人郑路坡、李若满、卢过程中,监控录像连续闪现;当笼子停在第一个中段时,视频监控是黑色的。13时04分57秒,把郑路坡等三人抬到井口。
13: 13: 10风井提升机房视频显示井口及各中段无视频信号。几乎与此同时,变电站跳闸断电,提升钢丝绳松脱。然后风井传来爆炸声,井口布满灰黑色的烟雾,附近房屋车辆的玻璃破碎。
五彩龙公司项目部和浙江奇峰工程公司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先后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14点43分,井口挂风机开始通风。在安装风机的过程中,唐海波因为井口的槽钢横梁阻止风机进一步下降,切割作业产生的高温熔渣落入竖井,用气焊切断了槽钢。
15时03分左右,井下发生第二次爆炸,井口覆盖的竹胶板被掀翻,井口出现木屑和灰烟。
事故应急处理
(1)提前处置
事故发生后,五彩龙公司、浙江奇峰工程公司项目部、新东升工程公司负责人先后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采取了检查井下作业人员和工作场所、恢复风井地表供电、井下通风、派人搜救井下等措施。,并请招远金都救援大队救援。
1月10日15时45分,赵金矿业公司副总裁兼安全总监在接到贾的电话后,协调赵源金都救援队进行救援。17时许,王春光、招远金都救援大队、赵晋集团安全总监杨跃增到达现场。18时左右,赵金矿业公司董事长董欣赶到现场指挥救援。
(2)事故救援情况
接到报告后,山东省委、省政府立即成立省、市、县综合救援指挥部,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为总指挥,副省长、烟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纪为副总指挥,组织现场救援工作。总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现场救援、专家、医疗、舆论、安全与交通保障、后勤保障与联络、家属接待、疫情防控、事故调查、生命通道联络保障等11个工作组。1月12日中午,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黄带领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救援。
现场指挥部坚持科学施救、有序施救、安全施救,紧急调集省内外20支救援队伍、690多名救援人员、420多套救援装备。前期制定了清井钻地“两条腿并行”的思路,后期调整为“3+1”整体救援方案,以生命维护监测、生命救援和排水保障三个渠道为主,探测渠道为辅,同步推进;竖井清理突破后迅速搜寻被困人员。
1月24日,救援人员在第四中段发现了矿工刘长健,11点13分,他成功将井打捞上来,送往医院救治。12时50分,第五中段障碍物清除后,包括第五中段张继在内的10名被困矿工分别于13时33分、14时07分、14时44分和15时18分分分四批被抬至医院救治。之后,遇难的10名矿工遗体陆续上升,还有一名矿工下落不明。
1月27日,指挥部决定将应急救援改为正常搜救。截至1月30日,已出院10人,住院观察治疗1人;受害者的善后工作已经完成。
事故延迟报告和隐瞒核实情况
1月10日13时13分左右,虎山金矿回风井发生爆炸。13时30分左右,五彩龙公司、浙江奇峰工程公司、新东升工程公司负责人先后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1月10日19时许,西城镇党委负责同志从湖山金矿附近的左佳村村民那里获悉了这起事故,并立即向栖霞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作了汇报。当时,栖霞市委书记姚秀霞和栖霞市市长朱滔到现场了解情况。姚秀霞认为被困人员更有可能获救,决定暂不报告,继续组织救援。
1月11日18时46分,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从其他渠道获悉金矿事故,立即要求栖霞市进行核实。姚秀霞、朱决定1月11日20时05分报到。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调查,发现五彩龙公司和栖霞市均存在迟报、瞒报行为。
事故的原因和性质
(a)直接原因
经调查,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当炸药和雷管非法存放在井下时,井口罐笼气割作业产生的高温渣块落入回风井内,与井内设施碰撞,在中间马头门堆放的炸药包装纸箱上反弹,造成纸箱等可燃物燃烧,导致存放在硐室内的导爆管雷管、导爆索和炸药爆炸。
(2)间接原因
事故相关企业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七彩龙公司
无视国家关于民用爆炸物品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混乱,长期非法购买、储存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管理混乱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混乱。使用栖霞公安机关根据废止的行政法规颁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办理爆炸物品购买手续,长期非法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未完善和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入库、领退安全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库存不清的;违反法律法规长期超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规模巨大,违反法律法规在地下设置三个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场所,将炸药、导爆管雷管、易燃材料混放储存。
②对施工单位长期非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检查不力。主要负责人和民用爆炸物品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尤其是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接收、搬运和爆破作业缺乏监督、检查和协调管理。
③建设项目外包管理极其混乱。对外承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审查不严格,日常管理不到位;浙江奇峰工程公司、新东升工程公司等外包施工单位管理不善,只按包管理。浙江奇峰工程公司和新东升工程公司的交叉作业没有统一协调和管理,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进入现场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考试流于形式。
④隐瞒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
(2)浙江奇峰工程公司
项目部违反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外包施工单位,被派遣到五彩龙公司违规储存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造成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1)山东省栖霞金矿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使用混乱。回风井中段临时存放点的炸药、导爆管雷管、易燃材料等安全隐患长期存在;非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让回风井爆破工自行使用,剩余部分退回,未按规定记录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和发放人的品种、数量、数量和名称的;非法使用未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2)外部项目部管理严重失控。浙江奇峰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未对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公司安全部门仅在当年9月11日到项目部进行过一次检查。公司外驻的山东省栖霞金矿项目部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应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对山东省栖霞金矿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对爆破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3)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派出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未对现场交叉作业进行管理,纵容和放任爆破作业中的违法行为。
(3)新东升工程公司
未取得矿山建设资质,非法承包地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没有严格执行,操作人员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证,不与浙江奇峰工程公司进行安全沟通和协调,不确认工作环境和周围安全条件,在回风井口对罐笼进行气焊和切割作业。
(4)北京康迪监理公司
(1)派驻五彩龙公司虎山金矿的监理人员未接受监理业务培训,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业务能力严重不足。
(2)未认真履行工程监理责任,未发现回风井井口割笼动火,事故当天未进行井内监督。
(5)大星爆破公司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的驾驶员、押运员不具备工作资格,使用长期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车辆非法向五彩龙公司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向五彩龙公司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违规以公司名义申请《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并将流向信息录入山东省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大星爆破公司未办理将民用爆炸物品转移至安达市民用爆破公司仓库的相关手续。
(6)安达民爆公司
未按规定检查五彩龙公司是否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采购许可证》,根据栖霞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已废止的《爆炸物品采购许可证》向五彩龙公司非法销售民用爆炸物品。
(7)北海民爆公司
这两辆危险品运输车属于大星爆破公司,长期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管理疏忽,违反规定,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
(8)兆金矿业公司
监管民爆物品失控和五彩龙公司外包施工单位管理混乱。
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未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1)公安部门
①栖霞公安局
(一)未依法履行民用爆炸物品采购运输安全监管职责的。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审批依据违法。根据1984年1月6日颁布、2006年9月1日废止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已废止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违规发放给彩龙公司;审批程序不符合。栖霞市公安局仅对首次申请《民用爆炸物品采购许可证》的大星爆破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当地派出所违规发放《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事故发生后,重新审核了《爆炸物品违规使用许可证》。未查处大星爆破公司和北海市民用爆破公司非法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二)未依法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安全监管职责的。浙江奇峰工程公司向其报告爆破作业项目后,监管不力,未发现浙江奇峰工程公司长期使用未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在发现五彩龙公司和浙江奇峰工程公司项目部非法存放民用爆炸物品后,未能依法查处。
(三)未依法履行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的安全监管职责的。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混乱,大星爆破公司上传系统爆破作业合同不详细、不严格,长期存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与实际操作不符的问题;未查处安达民爆公司、彩龙公司未记录出售或购买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的问题;山东栖霞金矿浙江奇峰工程公司项目部未按要求记录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及领用和发放人员姓名。
(四)未依法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检查职责的。在民用爆炸物品的日常监管中,相关职责未得到有效履行,缺乏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管,对有关单位非法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无爆破资质人员地下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炸药与雷管长期混运的监督检查不认真、不严格。
5)未按要求及时报告事故。
②烟台市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栖霞市公安局未能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履行进行监督和指导。栖霞市民爆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监管薄弱。栖霞市公安局未能依法履行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使用、储存和流动的安全监管职责。未认真履行对爆破作业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未对取得商业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的大星爆破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的。
(2)应急管理部门
①栖霞市应急管理局。未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非煤矿山监管人员配备不足。未能监督五彩龙公司和外包施工单位的管理混乱,未能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
②烟台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抽查和检查工作不到位的;栖霞市应急管理局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力。
(3)工业和信息化部
①栖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履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安全监管职责,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安达市民用爆炸物品公司履行民用爆炸物品检验职责的违法行为。
②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依法履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安全监管职责的。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安达市民爆公司履行民爆物品销售检验职责的违法行为;栖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能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进行监督和指导。
(4)交通部
栖霞市交通局。运输工作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运输行为未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
(5)地方党委和政府
①栖霞市西城镇党委政府。未依法认真履行对五彩龙公司、浙江奇峰工程公司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栖霞市有关部门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②栖霞市委、市政府。未认真落实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民用爆炸物品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的部署和要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告事故的。没有认真督促栖霞市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职责。没有认真督促西城镇党委、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
③烟台市委、市政府。烟台市对民用爆炸物品和非煤矿山监督管理的领导没有得到有效加强;未能有效督促烟台市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栖霞市委、市政府未能有效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