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刘洋)今天(2月24日),辽宁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全省中小学3月1日开学,全省高校从3月4日开始陆续开学,一直持续到3月15日。
根据要求,辽宁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开学计划必须经同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高等学校的开学计划必须经学校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报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市教育工作委员会指导当地高校避开高峰,在错误的时间开学。各高校要避开春运高峰期,防止学生流、探亲流、民工流的重叠,安排各年级学生在错误的时间返校,避免人群聚集。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学校在学校注册、校园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应急响应、宣传教育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措施。,合理安排学生返校的批次和时间。学校要全面排查安全设施,准备防疫物资,全面灭杀。开学后,学校工作人员将扫描健康代码并测量他们的体温。如果开学前学校所在城市出现疫情,要做好推迟开学的准备,及时启动网络教学计划。同时要做好健康调查工作,在开学前监测师生体温,记录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重点关注是否有重点控制区域和重点区域的居住史,以及我和我的同住家庭成员是否与中高危地区的人有过接触,确保对师生员工的调查得到充分覆盖。
记者刘洋编辑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