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权威发布|温州医科大学2021“三位一体”综合评估招生章程
来源:温州医科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实施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计划,选拔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创新精神强、专业潜力大、热爱医疗事业的优秀学生。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温州医科大学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第三条招生工作应当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
第四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政府建设的重点大学,由浙江省政府、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共同组建,有权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目前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和生物医学工程博士项目,临床医学博士项目,一级学科硕士项目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项目8个;拥有临床医学、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有16个二级学院,30个本科招生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四大学科。学校从本科到硕士、博士、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从留学生到港澳台学生,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六条温州医科大学设立自己的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估工作。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人数200人。具体招生类别、专业、计划、科目范围要求见表1。
第五章注册条件和方式
第九条登记的基本条件:
具有浙江省2021年高考报考资格,各科成绩D及以上(2016年及之前的往届学生为C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B及以上(2016年及之前的往届学生为P及以上)的考生均可报考。往届学生的中考成绩和现在学生的相应科目成绩有同样的作用,其中普通技术、信息技术、工艺较高的成绩作为技术科目的成绩,综合选的话不打分。
第十条评选条件:
1.选拔分为三类,每个考生限于一类,必须符合该类所含专业(班)所选科目的要求。
2.每个类别选择的分数满足以下要求:
(一)医学临床类:学术水平考试成绩95分以上或者学术水平考试成绩90分以上,符合特殊考生特殊条件之一的。
(二)医学技术:学术水平考试成绩90分以上或者学术水平考试成绩85分以上,符合特殊考生特殊条件之一的。
(三)医学相关类:学术水平考试成绩90分以上或者学术水平考试成绩85分以上,符合特殊考生特殊条件之一的。
3.学术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分数=A数*10+B数*9+C数*7+D数*4。
第十一条特殊条件:
1.自然科学素养:高中时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赛三等奖(含)(不包括省赛a组、b组的评选奖或初赛)。高中时期,第一作者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竞赛、“明日小科学家”颁奖活动、全国青少年科普创新实验与作品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铜牌)及以上。
2.人文综合素养:高中阶段,第一作者正式发表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总决赛高中组获得二等奖(含)(包括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幻作文大赛、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年创新写作大赛);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含)。
3.艺体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美术展览和中学生美术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奖(限个人项目);或者在高中阶段,取得浙江省学生艺术专业水平考试A级证书。高中阶段在浙江中学生运动会、浙江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中获得前三(仅限个人项目);或者获得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中学生体育赛事前三名(仅限个人项目)。
第十二条上述报考条件中所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报名截止日前所取得的成绩为准(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
第十三条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申请人应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招生网站,按照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无误的照片。考生无需单独邮寄纸质材料。不规范的登记材料视为无效。
具体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名,中学校长或班主任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
2.加盖中学公章的高中奖励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
3.国徽扫描件和身份证照片。
第六章资格考试
第十四条考生资格按照学校分类进行考试。考生可登录温州医科大学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测评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考试,并通过网上报名号付费。
第十五条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本类别招生计划人数30倍的,按照考生总分由高到低进行筛选。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0倍确定报考笔试的考生名单(平手最后一级的也将获得笔试资格);报名人数少于30次的,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均为笔试合格。
选拔总分=学术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分数+符合专业特殊条件之一的得5分(最高5分,多次获奖不重复计算)
第十六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下列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资格;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责令收回或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提供虚假的姓名、年龄、国籍、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者非法获取文件、成果证书、荣誉证书等。,并骗取注册资格和享受优惠政策;
2.在综合素质测评及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入学,他人将参加考试或取得优惠资格;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
第七章支付
第十七条通过资格考试并取得笔试资格的考生领取考试费,标准为140元/人,缴费方式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八章综合质量测试方法
第十八条笔试和面试
1.“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组织笔试和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1: 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期末成绩出现平手的也入围)。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不计入综合考试成绩。
3.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人数少于该类别招生计划人数3倍的,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与考核。
4.综合素质测试的面试和考核环节按不同类别分组。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力,满分100分。每个环节的面试成绩转化为面试总成绩,计入综合测试成绩。具体面试流程和要求另行通知。
第十九条综合测试结束后一周,考生可以通过温州医科大学的高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高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九章时间安排
第二十条2021年的时间安排如下:
1.考生报名:3月3日上午8:30-3月16日下午16:00。
2.考生查看资格考试成绩:3月30日。
3.网上支付:3月31日上午8:30-4月5日下午16:00。
4.考生于4月8日上午8: 30至4月9日下午17:00打印综合考试通知。
5.综合质量检测时间:4月10日至4月11日(具体另行通知)。
第十章准入原则和措施
第二十一条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者必须参加浙江省2021年入学考试(高考),其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并为综合成绩。在提前填报一般招生志愿时,必须将“温州医科大学”填报为首选。填写的专业志愿者必须符合表1所列类别的要求。不允许跨类别填报,满足本专业所选科目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根据入围候选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满分)×20%+综合考试成绩(折算满分)×20%+高考文化成绩总分(折算满分)×60%”计算。
温州医科大学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以浙江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最终成绩为依据)折算如表2所示:
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各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数1:1划定学校档案基线,按照“分数第一,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会按照单项顺序和分数排序。单序为:面试成绩、高考总成绩(相同成绩按高考排名数排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初中考试)。当考生综合成绩达不到其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整到同类别招生计划;如果还是不够,那么从基线开始的考生会从高分到低分一个一个的进行选拔,直到满为止(转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转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四条如果自愿填报的考生人数少于招生类别计划人数的110%,则该招生类别报名人数应控制在自愿填报考生人数的85%以内(小数点后,应丢弃)。
第二十五条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新生按规定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二章XI补充规定
第二十六条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接收考生及家长来电、来信、来访。
学校网站:http://www.wmu.edu.cn/
高校招生网络:
http://zhaosheng.wmu.edu.cn/
地址: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温州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