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张家港:用债权转让与法律联手解决执行问题
朋友借钱不还,官司赢了却不能执行钱。无奈的李大爷,去检察院申请监管-
与法律联手解决债权转让的执行问题
检察官和执行法官与李叔叔交谈
“谢谢你,检察官,为我们尽了最大努力,并且能够落实这笔钱。我和老陈的恩怨已经放下很多年了。”前不久,75岁的李大爷一大早就来到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把写有“依法起诉,确保公正,为人民服务”的横幅送给了检察官。
借了十年钱的朋友没有还,法院判决难以执行
黎叔和陈叔认识很多年了,两家以前也是搬来搬去的。2010年至2011年,陈叔叔因为经营的工厂现金流困难,多次向李叔叔借钱。鉴于朋友有困难,李叔叔与妻子分别于2010年6月和2011年10月同意借给陈叔叔和妻子共计人民币15万元,并同意在贷款到期后一并归还本息。
李大爷没想到的是,他的真诚换来了朋友的失望。还款期满,黎叔走近陈叔催他,陈叔却说:“我没钱还你!一旦资金到位,我一定会尽快还给你。”这笔钱拖来拖去,陈叔叔总是以资金不到位为由拒绝还钱,他们的友谊破裂了。
2013年,黎叔将陈叔告上法庭。法院支持李叔叔的诉讼请求,责令陈叔叔偿还相应数额的欠款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陈叔叔仍以无财产为由拒绝执行。
2014年初,黎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最终以执行人名下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止执行程序。
得不到债的黎叔,满腔怒火,踏上了漫长的讨债之路。2020年4月,黎叔来到张家港市检察院,希望通过检察机关的介入解决这个问题。
事情就是在这里发生了变化。
敦促执行检察建议,迫切需要司法协助
“虽然,理所当然!这么多年了,欠款还能拖下去吗?”面对检察官,黎叔倾诉了自己的委屈。承办检察官收到李叔叔的案件材料后,立即开始调查案件及其执行情况。原来陈叔叔经营的公司是他儿子的,借款的相关证据表明这是一笔纯私人的借款交易,没有任何公司财务交易的证明,所以陈叔叔本人或其妻子只能承担欠款。但作为执行人,他名下几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只能终止执行程序。
经过在银行的调查取证,公诉人发现陈叔叔夫妇有月养老金收入和银行存款证明。本案中,公诉人认为存在部分履行的可能性。
2020年6月,检察院依法发布检察建议,建议法院恢复案件执行程序,依法对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在办案过程中,检方还了解到,2015年,黎叔摔断了腿,换了股骨,行动非常不方便。李叔叔的妻子患有高血压。她还因意外摔倒而肋骨骨折,内脏受损。她做了脾脏手术,连续的医药费逐渐削掉了空全家的积蓄。公诉人认为李叔叔的情况符合司法协助条件,在司法协助程序启动后,为李叔叔夫妇申请了1万元的司法协助。
与法律联手,以债权转换实现和解
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官会及时跟进,并与法院沟通案件执行的进展情况。执行法官提出:“陈叔叔年近80,财力不足。实现目标高达10万元。强制扣除陈部分养老金作为执行金。其余的何时实施还不确定。”虽然黎叔赌气说只要能还欠款就可以接受慢慢还钱,但这种实施并不利于彻底解决问题。
陈叔叔也抵制法院的强制执行。他指出,还有一个他作为申请执行人没有执行的案件,法院应该在他把钱还给李叔叔之前就地执行。
“双方都是老人,身体不好,很难实施。仅限于办案,恐怕没有办法彻底解决矛盾。”公诉人和执行法官就三方的纠纷和债务关系多次沟通,探讨是否可以通过债务转换的方式解决问题,即将陈叔对第三人的债权转移给李叔,以简化债务关系,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执行和解。
确定解决方案后,检察官和执行法官共同开始了两位老人的思想工作。他们找陈叔叔澄清债权转让的利益。虽然一开始陈叔叔拒绝了,但经过一个多月的耐心劝说,陈叔叔意识到这是一个解决多年恩怨债务的机会,于是缓和了态度,表示愿意将十多万债权转让给李叔叔。
随后,公诉人与执行法官共同追求胜诉,找到了陈叔的案外债务人和李叔,向案外债务人逐一说明了李叔面临的家庭和经济困难,并向李叔通报了案外债务人的实际经济情况。经过几次耐心的安抚劝说,黎叔同意和解,陈叔的案外债务人也同意和解方案,迅速凑钱将钱交给黎叔。
至此,这场经历了多年的债务纠纷已经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