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新闻保障安全。我市农村住宅建设要“过关”
3月3日,我市农村住房建设“四法一标”专项监督小组对金源区和阳曲县的农村建筑进行了随机现场监督检查。
负责监管我市的第一个监管小组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由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局、省应急厅组成。监督小组指出,要加强农村自建房的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农村自建房的安全隐患,坚决肩负起促进一方发展、保障一方安全的政治责任,推进“四个措施、一个标准”的落实,坚决杜绝农村住房建设中的各类事故,为全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
去年以来,我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强化教育整改和专项整治,通过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不断探索和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思想观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障农村建筑安全,为“十四五”开局良好奠定基础。“四办法一标准”是指我省为深刻吸取“8·29”重大坍塌事故的教训,参照《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筑设计与施工监督管理服务办法》、《山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规划许可证管理办法》、《省级农村自建房作为经营准入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技术指南(标准)》制定的。此次监督检查将有效推动我市进一步夯实“四个措施一个标准”的工作基础,全面提高农村建筑管理水平。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