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要做的50件大事!
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开幕,李克强总理作了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有哪些值得关注的重点任务,看梳理↓ⅵ
1.今年,赤字比例计划安排在3.2%左右,不再发行抗疫专项债券;
2.中央本级支出继续安排负增长,地方一般转移支付增长7.8%;
3.建立规范的财政资金直接机制并扩大其范围,将2.8万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纳入直接机制;
4.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减半征收所得税;
6.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7.继续扩大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的政策;
8.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继续增加首贷户数量,以贷促贷;
9.大型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增加30%以上;
10.重点稳定现有岗位,继续对不裁员和减少裁员的企业给予必要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
11.推动降低就业门槛,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12.降低或取消部分录取职业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要求;
13.推动放宽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14.完成高职院校职业技能提升和扩招的三年行动目标;
15.将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纳入清单管理;
16.推动电子许可证和相互承认的应用领域在全国范围内扩展;
17 .企业和群众经常办事,今年基本实现“跨省管理”;
18.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增长,继续推进一般工商电价下调;
19.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下调10%;
20.取消港口建设费,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
21.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22.深入规划和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推进“曝光名单、带领团队”等机制;
23.中央财政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0.6%;
24.继续实施企业R&D费用扣除75%的政策,将制造企业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25.按月全额退还先进制造企业增值税增量补贴;
26.加大5G网络和千兆光网络建设;
27.稳步增加汽车和家电的批量消费,取消对二手车交易的不合理限制;
28.增加停车场、充电桩、电站等设施,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体系;
29.引导平台企业合理降低商户服务费;
30.今年计划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优先支持在建项目;
31.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100亿元;
32.新开工改造旧城区53000个;
33.集中力量扶持一批西部贫困县的农村振兴重点县;
34.适度提高稻麦最低收购价格,扩大全成本收益保险试点范围;
35.发展畜禽养殖业,稳定生猪生产;
36.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的负面清单;
37.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
38.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39.实施长江十年禁渔;
40.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峰值的行动计划;
41.扩大环保、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范围;
42.实施绿色低碳发展金融支持专项政策,建立碳减排支持工具;
43.高校招生继续向中西部和农村倾斜;
44.优化预约诊疗等便民措施,力争重疾急病患者早日得到治疗;
45.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30元和5元,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46.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47.将更多慢性病、常见病、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
48.减轻出租屋的税收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和年轻人缓解住房困难;
49.完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抚对象养老金和生活津贴;
50.认真备战北京冬奥会和冬季残奥会。
来源:新闻网
编辑: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