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头衔:邹立山,原延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级干部,因严重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经延庆区委批准,延庆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原区城管委副科级干部邹立山立案调查。
经查,邹立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设置暗门、超标准超面积使用设有厕所和储藏室的办公室的方法;违反诚信纪律,违章联合他人办企业;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夸大拆迁补偿金额,与他人串通骗取巨额拆迁补偿资金,然后私自分割,在工程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借款的名义将巨额款项据为己有;征地拆迁工作失职,未经评估公司评估,擅自与他人签订补偿协议,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
邹立山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失去了理想信念,没有党性原则,构成违法职务,涉嫌犯罪,十八大后没有收敛或停止工作。他的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当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开除邹立山党籍,并报区纪委批准;地区监督委员会将解除他的公职;涉嫌犯罪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款项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