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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进拖欠工资|支持农民工兄弟维权保护伞

原标题:激进拖欠工资|支持农民工兄弟维权伞 有效消除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

原标题:激进拖欠工资|支持农民工兄弟维权伞

有效消除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清理实施活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使当事人有能力执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迅速站起来执行结案,加大对当事人没有财产执行的农民工工资案件中涉及的特困群体的救助力度。2020年,全省共执行农民工工资案件6400余件,到位金额2.3亿元,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

顺畅的“绿色通道”和高效的实施减少投诉

全省各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组织领导,积极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各级法院可以通过中国移动微院、网上备案、跨域备案、巡回办理等方式,将农民工维权成本降到最低。坚决杜绝拖延立案和人为控制不立案的现象。对于适合调解的案件,综合运用诉前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方式,将法制宣传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督促企业依法及时履行法律义务。

地方法院根据农民工自身流动的特点,简化诉讼和执行程序,始终坚持“一包到底”的办案模式,实行“分段密集执行”、“有限执行”、“集中执行”,快速高效地执行涉及农民工的案件。此外,基层法院还成立了快速反应小组实施“110”,打破8小时工作制,实行全天候办案,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减轻农民工诉讼负担。

1月27日,高阳县66名劳动者通过河北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声称某公司支付工资。高阳县法院庞口法院当天组织工人与公司进行调解。经过努力,双方于1月29日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执行局受理执行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手续,扣除其账户资金,全额执行210多万元工资。2月1日,莱文法院通过现场支付和“一案一账”系统转账,支付66名农民工工资210多万元。

案件的高效执行得益于高阳法院为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开辟的“绿色通道”。今年年初,为了确保农民工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莱文法院开通了农民工欠薪案件诉讼的“绿色通道”,加快了案件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的进度,用尽了一切强制措施,使成功的农民工能够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为维护农民工权益而采取的特别集中行动

2020年初,全省法院组织专项清理实施消除拖欠工资活动,普遍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周密计划,充分运用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实施措施,依法采取冻结、查封、扣押、拍卖、出售等强制措施,确保农民工及时履行获奖权利。

2020年11月15日,省法院发布《集中实施“百日寒冬”行动计划,铲除拖欠农民工工资,落实涉民生案件》,组织刑事、执法等相关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实施专项活动。全省法院共执行农民工工资案件1369件,执行金额5331.7万元。一审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63起,判处实刑16人,缓期执行14人,因拖欠工资被逮捕290人,司法羁押35人。

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在一起20名农民工申请拖欠水泥厂工资的案件中,多方调查协调,促使被执行人向法院交出7万元现金。法院民警当场清点现金,逐一核对;在119名农民工申请实施某能源储运公司拖欠工资的案件中,公安干警进行了集中实施,查查了案件数量、涉案人员数量、实施目标等。,并开展了大量的执行和解工作,最终促使119起案件得以执行。案件实施后,共发放执行资金500多万元…秦皇岛海港区法院坚决打击冬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个人和企业行为,采取了灵活高效的执行方式

此外,我省各级法院多次开展集中执行或专项执行活动。他们根据农村习俗和生活习惯,发挥整体作战优势,利用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以及农忙季节或执行人早晚较多在家的时间,解决执行人难找的问题,以促进案件的解决。

打击拒不执行就是让“老赖”隐形

面对恶意拖欠工资、逃避拖欠工资的违法犯罪行为,我省法院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快速审判,依法严厉打击,以雷霆手段突破阻碍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2020年,在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清理实施活动中,省级法院对涉及农民工案件中拒不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执行人的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现有积压的执行案件进行甄别,对需要采取拘留措施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执行人及相关人员予以拘留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罚。2020年,省级法院一审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17起,判处实际处罚44人,缓刑29人;有1424人因拖欠工资被处决,568人被司法拘留。

我省法院也增加了重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黑名单”,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公布了不可信赖的执行者名单,并通报了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涉及农民工案件的不可信执行人,从银行贷款、市场准入、招投标、限制高消费等方面给予信用处罚,并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处罚,形成强大威慑力,促使其主动履行有效法律文书。

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建立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处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案件处理情况,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利用司法援助帮助极端贫困的人渡过难关

被执行人找不到或者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怎么办?我省法院积极实施和探索实施救助机制的新做法和经验,加大对无财产农民工工资案件中贫困群体的救助力度,畅通救助实施渠道,提高救助效率,及时解决案件中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021年春节前夕,农民工张等人在辛集市某开发项目打工,剩余的59.6万元工资和房产被拖欠,无奈向辛集法院上诉。法院依法支持张等人的诉讼请求,但房地产公司仍未履行。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执行委员会用尽了所有执行措施,没有找到足够的财产来执行。为维护农民工权益,辛集法院继续加强财产调查和控制,并为张等人申请司法协助,最大限度地帮助农民工。7天之后,农民工兄弟得到司法救助,脸上洋溢着久违的笑容。

2020年,全省法院共给予司法救助1102.43万元,帮助211名贫困农民工。

实施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打架斗殴

2020年初,当疫情在新冠肺炎爆发时,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利用建设智能法院的成果,重视移动执行平台的优势,大力开展不停、不候、不拖、不推的网上执行,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的执行。同时,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管控系统,对所有涉及农民工的工资案件全面开展“地毯式”网络管控,最大限度减少集中执行行动和外出办案。

吴桥县人民法院执行的牟鹏与陕西某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涉及131名农民工工资。在劳务派遣公司账户里剩下的钱不多的情况下,吴桥法院的执行人每周定期对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检查和控制。在发现劳务派遣公司有大量资金陆续进来后,高管们立即冻结了资金,最终成功实施了167万元的实施支付,并成功追回了131名农民工的工资。

此外,京津冀高级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密切开展司法合作,推动案件处理向“城市化”方向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我省地方法院在完成抗疫任务的同时,注重落实涉及民生的案件,继续做好推进“六稳”和“六保”工作,在有效解决执行困难方面不断取得扎实进展。

文章来源:河北省高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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