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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后重庆首例!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撞了一名警察,并因袭击一名警察而被捕

原标题:袭警罪后重庆第一案!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撞了一名警察,并因袭击一名警察而被捕 3月13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3月10日,重庆市渝中区…

原标题:袭警罪后重庆第一案!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撞了一名警察,并因袭击一名警察而被捕

3月13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3月10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袭警的王某(男,39岁,九龙坡区人)。这起案件是重庆市第一个涉嫌袭警的犯罪嫌疑人入狱以来被逮捕的案件。

3月5日下午,渝中区交通巡逻支队民警在大黄路立交桥附近依法设立卡点,开展交通违章整改。17时许,王驾驶无照摩托车倒车,未戴安全帽。值班警察及时警告他们停下来检查。王突然加快出牌速度,撞倒值班民警弃车逃跑。经医院诊断,受伤民警为外伤性轻度颅脑损伤,右侧额颞部软组织挫伤,右侧皮肤擦伤。

20时许,榆中警方逮捕了王。王供认了驾驶摩托车、打伤执勤民警的罪行。当晚,王被渝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3月10日,渝中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依法逮捕了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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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袭警罪,暴力袭击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碰撞,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石亨

负责编辑:贾楠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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