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刑事合规:创新检察绩效促进企业优质发展
企业合规不仅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手段,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刑事遵从是新时期检察机关积极拓展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探索,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们期待中国企业合规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快速发展,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极大丰富世界合规实践,为世界合规建设贡献中国智慧。
“合规”是进口产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第二,企业应遵守商业行为准则和企业道德;第三,企业要遵守自己的规章制度。从公司管理者的角度来看,公司合规是公司治理的一种方式。从行政部门的角度来看,企业合规是一种有效的行政监督方式。从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的角度来看,企业合规是控制企业犯罪的有效途径。企业合规不仅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手段,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依法不逮捕不起诉不实际处罚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确定上海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刑事遵从是新时期检察机关积极拓展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探索,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于不逮捕不起诉的企业,可以督促其做出合规承诺,给予涉案企业明确的整改方向,督促其落实合规承诺。
犯罪遵从有助于促进犯罪治理理念的转变
传统的犯罪治理强调国家检察机关依法严惩和打击犯罪。合规的引入促进了犯罪治理理念的发展,开始重视公司犯罪的源头预防和公司犯罪的合作治理。虽然国际上没有统一的刑事遵从标准,但有一定的共识。例如,1991年美国联邦量刑委员会发布的《组织量刑指南》列出了有效合规的一般标准:一是建立合规政策和标准,合理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二是制定合规政策和标准,供高层人员监督企业;第三,禁止给予可能有犯罪倾向的个人重大自主权;四是通过培训向员工普及企业合规的政策和标准;五是为有效合规建立合理的监管措施,如利用检测和审计系统发现犯罪行为,建立违规举报制度,确保员工举报可能的违规行为;六是建立惩戒机制,严格执行合规标准;第七,采取必要措施处理犯罪行为,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组织量刑指南》在美国的合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列出的七项标准已成为美国公司、律师和执法机构开展合规工作的重要参考。
在整合国外有效合规标准的基础上,有专家提出有效的合规计划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合规防范机制,包括合规风险评估、合规风险定期更新、合规尽职调查和合规培训制度;二是违规认定机制,主要指违规举报制度;第三,合规危机应对机制,包括内部合规调查、违规披露和处罚。从有效合规的标准来看,不难看出,有效合规从源头上有利于遏制公司犯罪,预防功能是刑事合规最重要的功能。另外,合规有利于企业参与犯罪侦查。传统上,犯罪控制主要依靠国家司法机关,犯罪遵守规则实现了司法机关和企业对犯罪的共同控制。有效的合规计划包括合规审核、内部调查、合规报告等。这些措施有利于企业及时发现犯罪,获取相关证据。从世界范围内的合规实践来看,在国家检察机关调查犯罪的过程中,企业如果提供证据配合调查,甚至达到惩罚个人和企业犯罪的效果,都会受到从轻处罚。我国企业越来越多,企业犯罪屡见不鲜。企业合规不仅有利于企业合规管理,从根本上遏制违法犯罪活动,也有利于国家节约司法资源,降低打击犯罪成本。
刑事合规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我国检察机关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其根本目的是希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稳定深远,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首先,合规建设有利于企业重新做人,合规经营。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是社会生产和流通的直接承担者,是社会经济和技术进步的实践者,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可能会出现失误甚至违法犯罪行为。以前我们侧重于依法查处企业犯罪,很少考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一个公司“办案死”的情况并不少见。企业犯罪控制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依法查处和纠正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使企业重新做人,合规经营,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在2020年我国检察机关合规监管试点过程中,发现部分中小企业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渡过疫情影响下因经营困难导致的困难的一种方式。检察机关不是简单地起诉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而是积极扩大检察职能,帮助企业坦白犯罪,建立合规制度,然后相对不起诉,给企业纠正和再生的机会,这也符合服务“六个稳定”、“六个保障”的国家政策。通过加强合规建设,使企业脱胎换骨、合法经营、脱胎换骨,已成为世界潮流。其次,合规建设扩大空保护民营企业。近年来,国家提出了保护民营企业的政策。但是,无原则的保护是无法实施的,否则就缺乏合法性。企业只有认罪,承诺依法合规经营,才能得到从轻处罚。企业合规扩大了空以保护私营企业。国家一方面提出保护民营企业家和企业,一方面希望民营企业家和企业能够遵纪守法经营,高质量发展,承担社会责任。如2017年9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为企业家创造健康成长环境,促进卓越创业,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第二条明确指出,企业家带头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第七条明确规定,企业家诚实守法,依法生产经营;第13条明确规定,企业家应自觉按照法律法规经营;第十八条引导企业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第十九条鼓励企业家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引导企业家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2019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第19条明确提出,要推动民营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第20条明确提出促进私营企业积极履行其社会责任。因此,将合规作为保护私营企业宽松刑事司法政策的正当依据是非常有说服力的。
中国的刑事遵从探索将丰富遵从实践
企业合规作为一种舶来品,始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探索,21世纪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澳大利亚、意大利、英国、法国等国家也颁布了合规立法。此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1976年制定了《多国企业准则》,联合国于2000年制定了《全球契约》,世界银行于2010年制定了《诚信与合规准则》,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14年制定并公布了《ISO 19600合规管理体系准则》,使合规工作日益全球化。美国的刑事遵从主要是通过不起诉协议(NPA)和延期起诉协议(DPA)来实现的,即被起诉企业有效遵从后,可以通过签订和解协议,采取不起诉或延期起诉的措施。
中国越来越重视企业合规,开始在财务合规的基础上建设全面合规。2018年11月,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2018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境外企业合规管理指引》。
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实施合规监管试点。目前,企业合规监管试点项目涉及的违法犯罪不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处实际处罚,具有许多本土化特点,与欧美国家实施的合规监管存在一定差异。首先,试点的对象大多是中小企业,而欧美国家的往往是跨国公司。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虽然不是以海外经营为主,但对企业合规有着内在的需求和动力,对主动合规有着强烈的渴望。其次,在欧美,企业合规不起诉通常是通过达成不起诉协议或延期起诉协议来实现的,而在我国,结合目前的刑事诉讼制度和企业合规发展阶段,现在是通过督促不逮捕、不起诉、不判处实际处罚的企业履行合规承诺来实现的。我们期待中国企业合规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快速发展,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极大丰富世界合规实践,为世界合规建设贡献中国智慧。
(作者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