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倾倒垃圾也是犯罪吗?这七个人,都被判刑了…
七名男子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田倾倒垃圾。4月3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宣判了此案。被告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至1万元。
法院认定,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间,被告人陈、张某、刘、张、冯购买生活垃圾混合垃圾,将其倾倒在北京市房山区的一条山溪中。
经核实和评估,2017年该地点涉及的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林地。截至2019年2月,由于建筑和生活垃圾的压力,原有农业用地的种植条件受到严重破坏,原有17.67亩林地丧失了林业种植条件,遭到严重破坏。
其中,傅谋谋、夏谋谋要求陈谋谋联系推车司机,并安排张谋谋在现场管理推车司机。他们主要负责记录被倾倒的汽车数量和收钱。并安排刘牟牟牟开叉车,平整倾倒的垃圾。张某、冯某曾向傅某、夏某通风报信,从中渔利。
房山画院
法院认为,七名被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林地堆放大量废弃物,造成大量林地破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被告人傅谋谋、夏谋谋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他们应该根据他们参与的所有罪行受到惩罚。被告人陈某某、张某某、刘某某、张某某、冯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了辅助作用。他们是同谋,应该从轻处罚。
鉴于七名被告均已认罪、自愿认罪并受到处罚,且其各自的家属已代表被告偿还了非法收入,房山法院裁定被告应支付某类七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并判处七名被告有期徒刑一年半至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一万元。追回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