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省人民代表大会支委会确定接收刘洪建同道辞去省群众当局副市长职务
根源:云南颁布
5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三届群众代办常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聚会表决经过,确定接收刘洪建同道辞去省群众当局副市长职务。
云南省群众代办常会常务委员会对于接收
刘洪建同道免职的确定
(2021年5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三届群众代办常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聚会经过)
按照处事须要,刘洪建同道请求辞去省群众当局副市长职务。按照《中华群众民主国场合各级群众代办常会和场合各级群众当局构造法》和《云南省群众代办常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和免职场合国度构造处事职员方法》等相关规则,省人民代表大会支委会确定接收刘洪建同道辞去省群众当局副市长职务。
材料:“云南人民代表大会”微信大众号
编纂:马正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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