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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察听证案件类型不断拓展 已全面覆盖各业务条线

  原标题:最高检:检察听证案件类型不断拓展 已全面覆盖各业务条线   正义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牛旭东 见习记者于春贺)6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

  原标题:最高检:检察听证案件类型不断拓展 已全面覆盖各业务条线

  正义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牛旭东 见习记者于春贺)6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透露,从地方三级检察院听证工作情况看,2021年前四个月平均每月组织听证会4000多次,比2020年月平均数增加了一半以上。其中,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增加了1.7倍,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增加了65.3%,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增加了19.5%。

  记者了解到,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听证工作稳步推进,涉及的案件类型不断拓展,目前在不同类型案件中都有适用。

  “目前,检察听证已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除了传统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外,逐步拓展到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司法救助案件等领域。”万春说。据万春介绍,作为一种案件审查方式,听证原则上可以适用于检察机关办理的所有案件。具体来看,有些案件更适合通过听证的方式办理,如拟不起诉案件,检察机关通过听证会公开听取听证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侦查部门的意见,还可以邀请有关群众旁听,提升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最大程度上避免“暗箱操作”和“人情案”“关系案”。

  “又如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邀请专业人员担任听证员,充分发挥社会公众代表的监督作用,将专业判断、法律适用和社会公众的朴素认知相结合,确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事实,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公共利益保护的合力。”万春举例道。

  另外,有些尚处在侦查阶段的案件或者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基于侦查工作的保密要求或者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的要求,就不一定适合召开公开听证会,有的可能以不公开方式进行听证。

  “今后,检察机关会以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需求为遵循,继续审慎、稳妥地探索拓展听证的范围和方式,让听证在不同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万春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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