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维护中国制造声誉 海关将严打出口不合格医疗物资行为
参考消息网4月13日报道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4月13日15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情况。
近期,由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部委发布的第5号公告以及海关发布的第53号公告都提出要规范医疗物资的出口秩序,严厉打击出口不合格的医疗物资的行为。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介绍了海关采取的相关措施。
金海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医疗物资有序出口的秩序,对更好的发挥我国医疗物资在全球抗击疫情的作用具有非常重要意义。海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支持有资质、有信誉的企业有序出口,为医疗物资走出国门、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
金海介绍,随着世界各国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和各国抗击新冠肺炎的需要,越来越多中国企业生产的医疗物资源源不断的走出国门,为国际社会抗击疫情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从4月1日到4月12日,全国海关共验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资价值165.6亿元。这既表明了中国产医疗物资对全球抗击疫情的重要作用,也体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金海说,医用物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中国海关始终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出口医用物资的监管。三部委的5号公告发布以来,在口岸拦截非清单企业生产或者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物资3300多万件,其中口罩3165万只、防护服50.9万套、新冠病毒检测试剂118.9万份、呼吸机677台、红外测温仪4.6万件,对于个别出口企业少报多出、伪报瞒报、夹藏夹带的行为,海关依法依规坚决予以严厉查处,并通过“海关发布”等信息平台予以曝光。
金海表示,为进一步推动医疗物资的有序出口,依据《商品检验法》以及实施条例,经征求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海关总署在4月10日发布了第53号公告,决定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直接用于抗疫医疗救治、与人的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根据公告,海关将依法履行医疗物资出口法定检验的职责,企业在出口相关医疗物资时必须严格履行如实申报的责任。海关对出口经检验不合格商品,或者出口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将依法依规采取责令停止出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出口商品、罚款等处罚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金海说,这里我想特别说明的是,对如实申报、出口合格医疗物资的守法企业,正常通关不会受到影响,海关将继续提供通关便利;对于违法、失信企业,海关将加大曝光力度,通过提高查验比例、加大稽核查频率,开展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坚决维护我医疗物资出口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