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白河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人民法院送达平台收到一份起诉材料,不到一个小时立案法官就审核好起诉材料,办理好立案手续,打印好法律文书并在人民法院统一送达平台为原告进行了电子送达。
原告家住湖北省黄冈市,由于路途遥远加之近期疫情反复,不便来法院办理诉讼事宜。于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向白河县法院提交了诉被告的中介合同纠纷的起诉材料,立案法官办理好立案手续并进行了电子送达后,原告手机立即就收到了消息推送,在移动微法院接收并查看了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回证在人民法院统一送达平台上同时自动生成,实现了“秒送达、秒接收、即生效”。通过电子送达,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收到法律文书,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特别能够有效应对疫情,同时也给当事人节约了路途时间和经济负担。
截至目前,白河县法院已通过网上送达平台电子送达592次,进一步强化了电子诉讼的全面运用,为全面打造“让法官少操心、上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智慧法院奠定了基础。
法条链接: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