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新兴产业获重点保护 严重侵权将受失信惩戒
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明确失信惩戒措施……3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彰显北京特色,贯彻“全链条保护”理念,条例不仅对恶意抢注商标、网络侵权难追责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更从战略高度,将“严保护”与“促发展”相结合,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模式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加持,助力首都经济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享受专利申请便利
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获得专利申请快速审查等保护加持。条例规定,市知识产权部门或有关区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应通过专利预审、维权指导、保护协作等方式,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为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和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专利申请获得快速审查提供支持。鼓励市场主体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现有核心知识产权、具有行业前景和技术趋势的前沿技术。
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领域的智力成果也受到重视。条例提出,本市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探索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前沿生物技术等新技术新业态的知识产权管理措施和保护模式。同时,数据安全方面,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活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也受到法律保护。市知识产权部门应制定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指引,指导市场主体了解目标市场产业政策、贸易措施、技术标准等,对标国际通行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做好数字产品制造、销售等全产业链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甄别和应对。也鼓励当事人采用时间戳、区块链等电子存证技术获取、固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证据。
网络平台应公示侵权“证据”提交渠道
网络信息上传下载、复制转载、域名抢注……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信息传播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挑战。针对互联网领域的侵权行为,条例特别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采取与其技术能力、经营规模以及服务类型相适应的预防侵权措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权利人提交侵权通知的主要渠道,不得采用限定渠道、限制次数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权利人提交通知。
同时,及时公示侵权通知、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及处理结果。违反规定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
强化“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
近年来,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和违法商标代理方面的侵权行为频出,“冰蹲蹲”“谷爱凌”等被屡屡恶意抢注。条例为此类行为套上“枷锁”,规定,知识产权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商标管理,规范注册商标使用行为,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违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北京作为首座“双奥之城”,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条例中特别对传统文化领域和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予以规定,要求,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为相关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作品登记、商业秘密保护等提供咨询和指导。
遇侵权可打12345投诉
遇知识产权侵权,人人可举报投诉。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投诉、举报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健全相关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其网络平台,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线索,并按规定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举报人。
失信惩戒是“严保护”的另一重要手段。按照条例要求,本市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相应管理和惩戒措施。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将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布。(高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