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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林地终于“回家”了

  3月24日,河池市地苏镇南江村委向镇纪委反映南江集体林场由于长期没有确权而引发林地纠纷,村委调解了多次也无济于事,对全村的群众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   反映…

  3月24日,河池市地苏镇南江村委向镇纪委反映南江集体林场由于长期没有确权而引发林地纠纷,村委调解了多次也无济于事,对全村的群众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

  反映的问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地苏镇纪委立即通过走访群众、与干部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

  原来,南江村南江林场始建于1969年,当时南江大队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召开全村党员、各生产队队长会议,讨论决定把全村各生产队的部分荒坡、林地统一收归南江大队管理,建立南江林场,该林场现有面积500多亩(植树造林的面积)。2016年,广安养殖合作社业主唐某某与南江村一利、二利队部分群众口头协议后租用该林地部分地段并陆续进行非法毁林开垦种植牧草、采石、建设牛舍、羊舍、修筑生产道路、占用场部管理用房等行为。南江村群众多次反映,但由于该林地权属涉及南江村46个队1293多户5268人,人口多、利益牵扯面广,导致土地界限不清、权属争议大,地苏镇多次组织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出面调解,仍没有达成一致,问题搁置至今。

  唯有给该林地确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镇纪委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调查情况,建议地苏镇立即加快推进纠纷林地土地确权工作。为此,镇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提出了确保彻底解决矛盾纠纷,不留遗患的工作目标。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开展确权工作,挂村镇干、村委干下到农户家里开展走访核实工作、协助技术人员开展边界勘定工作。镇纪委还牵头成立了专项监督小组全程跟进监督,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解决,不出现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镇纪委的关注和推动下,勘察组加班加点现场核定12个界点,完成了南江集体林场的确权工作,855.5亩林地终于有了“身份证”,名正言顺地归属南江村集体所有。

  “这块林地权属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以后全体村民都是这块地的主人了,要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管理。要发展真正帮助村民增加收入的产业,推进乡村振兴。”在南江村集体林场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上,南江村包村镇领导梁敏雅公布勘界边界结果,并强调禁止任何集体或个人强占侵占集体土地,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等行为。(都安县纪委监委)

地苏镇纪委现场督查南江林场边界勾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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