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城区纪委监委
日前,东城区纪委监委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完善程序、明确职责、提升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
完善程序,确保力量到位。《实施意见》规范纪检委员岗位设置,进一步做到人员配备全覆盖、无盲区。严格把关,坚持德才兼备、从优选择的原则,选任政治立场坚定、敢于善于斗争、遵纪守法清廉的党员干部配齐配强队伍。严格选任程序,纪检委员由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共同酝酿提名,由基层党组织按规定选举产生。
明确职责,确保履责到位。聚焦监督职责,明确纪检委员承担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维护党员干部权益3个方面14项主要职责,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与党员干部距离近、对其情况熟的优势,打通“最后一米”开展“贴身监督”。要求各级党组织及党员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纪检委员通过参加会议、调取资料、谈心谈话、开展廉政教育、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等方式履行职责。明确问题报告及调查核实处置制度,促进履职有序化规范化正规化,激活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神经末梢”。
严格要求,确保督导到位。按照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与业务指导,不断提高纪检委员发现问题、开展监督的能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提升日常监督质效。(文/程禹嘉 责编/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