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对深圳前海君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刘帅出具警示函。
经查,深圳前海君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创基金或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未妥善保管私募基金投资人适当性管理相关材料。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刘帅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8年6月14日担任君创基金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责。
根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君创基金、刘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