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房地产执行异议案件
2020年4月17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新浪官方微博上通过视频直播举行新闻发布会,报道近年来房地产执行异议案件的审理情况。副院长、法官、助理审判员王、辛明厚出席简报会,由我院研究室主任、信息室主任高志海主持。
近年来,不动产已成为最重要的财产形式之一,也是执行异议案件的执行标的。围绕房地产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变得更加复杂,法律纠纷也更加频繁。为提高人民群众购买或处置普通房地产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交易安全,避免纠纷,我院专门召开本次新闻发布会,报道案件审理情况,分析案件特点和原因,并根据审判实践制定风险提示和诉讼指引。
在吹风会上,国家副主席王金龙表示,2018年至2020年3月,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658起执行异议案件。其中,房地产执行484例,占73.6%。其余涉及车辆、银行账户、股票和其他案件。从反对执行案件的特点来看,外人提出的反对执行案件数量远远多于申请人提出的。70%以上的异议案件由买方提出;80%以上的案件与房屋买卖、夫妻共有或离婚、房产分割等因素密切相关。大多数案件是由货币债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大多数申请执行的人是普通债权人,大多数被执行人是房地产开发商。在审理的近40%的案件中,法院暂停了判决的执行,外界也不能排除执行判决的各种原因。
通过调查发现,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执行异议的主要原因是合同履行期长、风险高、出卖人财务状况不佳或不诚信、买受人缺乏风险意识。异议执行诉讼的主要原因是共有财产仅登记在一方当事人名下,财产以离婚方式分割,但产权变更登记延迟,部分夫妻涉嫌恶意离婚分割财产以逃避债务。
在此基础上,他从提高购房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及时变更、诚信诉讼等方面进行了风险预警。,并就诉讼程序中外人提起执行异议诉讼时应特别注意的事项制定了诉讼指引。
600多名网民在线观看了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