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全面放开城镇户口迁移,取消昆明主城区落户限制
《城市时报》4月22日报道,近日,云南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和机制的政策措施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33项政策,包括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共享的政策措施,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其中,很明显,全省城镇户口迁移政策将全面放开,昆明主城区的定居限制将取消。
对向公民转移农业人口实行财政奖励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鼓励城市人才进村创业等10项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加快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化,全面放开该省的城镇户口转移政策,取消在昆明主要城镇地区定居的限制,以及探索建立户口登记的政策和措施。明确社区集体账户和私营企业集体账户的落户渠道,积极稳妥地做好搬迁扶贫人员账户迁移工作。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的分配方式,适当增加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的转移支付,包括已转移扶贫的城镇集中安置区,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全面落实城市建设用地增长与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的政策。
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其中,严格控制和规范拆迁安置房交易,交易期限原则上应不少于20年。适度放开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实施增量宅基地集中奖励和退出现有宅基地补偿。开展非法占用、占用宅基地的集中清理和整治。
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和空间规划、使用控制和合法征用的前提下,允许进入市场,允许市场局部进入或异地调整。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将闲置的宅基地和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推进城中村、城中村等连片开发区域土地依法市场化监管;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整合和分割转让。依法进入市场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的有关规定执行。
每个乡镇应建一所公立中心幼儿园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共享的政策措施,包括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农村治理体系。其中,完善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对农村教师实行差别待遇,奖励任教20年以上的优秀农村教师,鼓励高素质教师扎根农村。我们将增加特殊岗位教师的招聘,振兴机构,并支持小型农村学校和寄宿学校。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在每个乡镇建设一所公立中心幼儿园,实现全村幼儿园覆盖。
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基础卫生高职评估政策,实施基础医药卫生人才教育促进工程。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分配政策,确保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合同。完善省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援助机制,积极推进移动和远程医疗服务发展。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体系,提高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倡导优生优育。
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通过联网巩固异地医疗保险直结。巩固和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大病保险的保险功能,减少和统一大病保险的免赔额。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的具体措施和基本程序。
城乡社会救助服务总体规划。详细规定临时救助对象的范围和类型,优化临时救助的审批和审查程序,符合支出型临时救助条件的,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临时救助水平。统一城乡居民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
重要的市政公用事业延伸到郊区和农村地区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机制。以市县为整体,统筹规划和布局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管理设施,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城乡路网一体化、美丽道路和“四好农村道路”规划建设,全面加快县域高速公路“一体化”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州(市)推进自然村道路和联网道路建设。重要市政公共设施向城市郊区、村庄和大型中心镇延伸的总体规划。城乡污染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系统总体规划。
完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农村公路、水利、公厕等公益设施建设机制,将管理和运营投入纳入公共财政一般预算。对于农村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设施,政府加大了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当地群众投资。对于农村供电、电信、物流等经营性设施,建设投资主要以企业为主。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统筹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实施综合开发建设,推进沿边小康村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探索和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培育农村新产业、新形式,完善城乡统筹体系。其中,探索和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公平合理、权责平等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政府对云南省生态功能区的支持。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评估和补偿资金管理配套措施。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推进生态产品证券化。
推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打造一批城乡一体化发展典型项目,打造一批“地方名”和“乡镇名”产品品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推进“美丽乡村万村示范”,在全省建设一批示范村(自然村)。
充分发挥规划在区域发展中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城乡空间布局总体规划,按照“多规划”要求编制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有机结合。,确保“三区三线”的准确着陆。结合我省其他地方扶贫搬迁的实际,综合考虑村庄的演变规律、集聚特征和当前分布情况,完善村庄布局,加快\”多调控、一体化\”的实用村庄规划,促进村庄布局规划的全覆盖。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五项措施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政策措施,包括促进农民工资收入增长和促进农民经营收入增长。
促进农民经营收入的增长。培育和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者,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者共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农民自愿投资土地经营权等企业,通过利润回报、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形式促进农民经营收入增长。
其中,我们将加强政策和措施,以赢得和巩固反贫困斗争。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不保”的突出问题,打好“十大硬仗”。改进帮助方式,防止简单的金钱和物质援助;鼓励和支持贫困人口发展工业,增加收入,摆脱贫困;采取劳动补贴、劳动收入奖励等方式,促进更多工作、更多工作、更多奖励;大力推进自建、自主经营、个体经营等形式的劳动救济,通过投资和劳动建设美好家园。探索和推广自助措施,如“慈善超市”,以绩效换取积分,以积分换取商品。对于完全或部分不能工作的特殊贫困人口,我们将全面落实扶贫政策。
资料来源:庞继光/城市时报
责任编辑:刘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