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增加“城市代码”,仅限全市活动
据《人民日报》报道,4月23日下午,记者在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黑龙江省在原《龙江卫生法》的“三色码”基础上,另行制定了“城市码”。被设定为“城市代码”的人只能通过城市。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不受限制,但他们被限制离开城市。
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李表示,所有在黑龙江省治疗或隔离期间从绥芬河市外返回的人员将按照《龙江卫生条例》红色代码管理。对于新诊断为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病例的建设单位,实行14天封闭管理。建设单位所有人员按照《龙江卫生规范》黄色代码管理,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和一次抗体检测。
对于精确控制区域内的人员,在原“龙江卫生编码”的“三色编码”基础上单独设置“城市编码”。设置为“城市代码”的人员包括新增的当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所在社区的人员(封闭建筑单元内的居民除外)、密切接触者居住的整栋建筑内的人员以及当地总部根据流量调整结果确定的人员范围。这些人只能通过这座城市。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不受限制,但他们被限制离开城市。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去省内其他城市,必须隔离14天,并在目的地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据了解,黑龙江省根据中等风险区域管理有当地病例的县和区。在危险区域的人员(持有《城市代码》的人员除外)离开城市到省内其他城市时,必须在目的地集中隔离14天并做核酸检测。如因特殊需要需要短期旅行,必须在3天内提供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可免于在目的地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