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纪检监察建议不能发布
资料来源: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上的《纪检监察建议》是推进纪检监察刚性问题整改的重要举措。最近,媒体陆续报道了天津、宁夏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的一些措施。例如,针对纪检监察中普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坚持纪检监察前、中、后“三步走”,准确发布纪检监察建议,纳入案例教学、案例改革、案例建设等重要内容,坚持“谁制定、谁发布、谁负责、谁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一切有回音、每件事有结果”,促进形成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督闭环等。
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实践表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监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监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职中存在的问题,依法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的有力武器,有利于纪检监察“两责”的刚性约束和依法落实,有利于问题整改的推进,有利于密集体制的笼编。
为了更好地利用纪检监察建议,首先要搞清楚是谁提出的,如何提出的,并准确地检查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和研究,不仅要找出主要责任,压缩主要责任,还要找出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在此基础上,“对症下药”,列出整改问题,明确整改项目、内容和目标,督促落实监管责任,组织专项整改。例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运用各种方法,对一些地区防疫监督中存在的不作为、不负责任、行为不检、监督不力等问题进行监督。有的出台了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党组织进行自查自纠,调查整理各种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一些人敦促召开特别民主生活会议,并组织特别检查,以推动纠正。
对于纪检监察的建议,被建议的单位不能是一块“磨盘”,不能动也不能推。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和认识上认真对待,对“文章后半部分”进行深刻而真实的整改。我们应该从填补治理短板、提高治理能力的高度,主动思考,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特别是,我们应该注意用一个曲面来取一个点,并从其他情况中得出推论。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我们不仅要调查和处理一个案件,还要解决一类问题。要取得长效和根本效果,就要彻底寻找制度和机制的缺陷和漏洞,及时、准确、高效地使用药物,促进制度研究、完善和完善的良性循环。
纪检监察建议作为一种强有力的治党武器,不能“一发不可收拾”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利用这一强有力的武器,持续跟踪、全程监督。为了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落实整改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的后续监督检查,定期跟踪和实时掌握被建议单位落实党管责任、自查自纠整改情况,确保建议的有效性。与此同时,应注意激活相关主管单位的监督责任,并促进各方形成协调一致的整改努力。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将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两责”评估、政治生态分析与评价、问责与诚信、民主生活关联等监督内容,促进问题逐一整改,进一步标本兼治。(魏成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