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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健身场所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

原名称:北京:体育健身场馆人均体育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 利用地下空间建造的游泳场馆和健身设施今天下午暂时关闭。在北京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市体育局副…

原名称:北京:体育健身场馆人均体育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

利用地下空间建造的游泳场馆和健身设施今天下午暂时关闭。在北京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市体育局副局长杨海滨介绍了《健身设施开放防控指南》。

其中,户外运动和健身场馆的开放要求是:

1 .户外运动和健身场所应当按照基本防控措施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注意加强问题的调查和整改,逐项调查防控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全面落实,不留死角,确保公民参与户外运动和健身活动的安全。

2 .坚持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的原则,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

3 .篮球、足球、排球等团队运动和柔道、拳击、散打等对抗运动在户外运动和健身场所暂停,其他运动可以有序进行。

开放室内运动和健身设施的要求:

1 .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应严格执行员工健康监测、健身人员分时预约、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佩戴口罩、人员流量和密度控制、场馆通风、设施设备消毒等防控措施。符合基本防控措施的要求。

2 .锻炼期间保持不少于1米的安全距离,人均锻炼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

3 .游泳场馆、利用地下空间建造的体育健身设施和各种健身设施中的淋浴设施暂时关闭,而其他室内体育健身设施可以重新开放。

4 .篮球、足球、排球等团体项目和柔道、拳击、散打等对抗项目在室内体育和健身场所暂时关闭,其他项目可以有序开展。

5 .在确保人员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按照不超过75%的常规训练人群组织和开展集体活动,如运动训练、健身咨询和团体体操课。

责任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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