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名官员死于酒后驾车。为什么公众代表他们进行调解?
据内蒙古媒体报道,4月4日,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发生一起酒后驾车引发的三车相撞事故,一车四兄弟遇难。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潘谋国没有立即报警,而是潜逃躲藏起来。同一个司机阎慕华代替了司机。潘也是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
5月8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遇难者家属。家庭成员说,四兄弟尚未下葬,这件事没有解决办法。他们希望肇事者的家属能够道歉并给予一些经济赔偿,但迄今为止,肇事者的家属尚未与他们联系。
酒后驾车、超速、肇事逃逸和找人提包…作为当地政法委副书记,潘谋国的做法与法律完全背道而驰,与他的角色预期形成强烈反差。这不仅仅是认识法律和违法,而是认识法律和一次又一次违法。找同一个人来背这个包也是试图掩盖真相,推卸责任。如果没有监控和警方调查,这款“金蝉脱壳大棋”也是一款不错的游戏。
幸运的是,当地警方恢复了真相,揭露了欺诈行为。潘、阎分别因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等待他们的人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据报道,由公安、监察、法律部门和乡镇部门组成的几个工作组正在进行调解。但令人困惑的是,行凶者的家人似乎仍然“隐形”。
根据理论,在造成死亡事故的情况下,应承担民事赔偿,同时追究刑事责任。现在家庭成员不出面,而是由公安、法律部门和乡镇部门出面调解,在一个多月没有结果之后,公众是否也处理民事赔偿案件?
地方当局的初衷可能是稳定家庭成员的情绪,妥善处理纠纷,但既然他们犯了错误,就应该付出代价。肇事者或其家人的严肃道歉和赔偿是必不可少的。不能砸车,找个人来扛包;当他犯了一个错误,他要求该单位出面“清理混乱”。
公职人员也是自然人。处理民事纠纷,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政法委的头撞上了一个人,家属没有出面。公安和法律部门的几个部门去调解。对受害者的家人来说,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压力。对其他人来说,很容易形成这样的印象,“公职人员违法,做特殊的事情”。
归根结底,谁违法犯罪,谁就必须承担责任。酒后驾车+超速+逃跑+找人提包。当地政法委员会的负责人应该是法治的代言人,但他视法律为无物,这让人叹息。潘的行为长期以来构成了对寻衅滋事罪和逃逸罪的严重处罚。只有依法严惩,法律的权威才能得到维护。
不仅如此,肇事者及其家属还应该有勇气承担责任,表现出诚意,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并积极赔偿,以便埋葬死者。这些不仅依赖于“代理人”,也依赖于那些自己应该这样做的人。犯罪者和包装商对法律的蔑视和对权力的迷信导致了一个大错误。避免赔偿可能是在错误中增加错误。
这是一起悲惨的交通事故。四个家族和四兄弟背后的一个家族被拆散了。造成事故的一方的责任是无法避免或推卸的。只有在法律框架下,才能促进事件的后续解决。毕竟,让别人拿着包充当代理只能束缚自己。
□四宁(媒体)
编辑孟然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