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辰法院第一个当事人和证人宣誓审理的民事案件
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开始实施,首次规定了当事人和证人在法庭上宣读宣誓书的制度。五一假期后第一天上班,北辰法院举行听证会,审理新证据规则实施后第一个当事人和证人出庭签署和宣读保证书的案件。
在本案中,为了查明最初要求的6万元的基本法律事实,并确定被告是否构成不当得利,主审法官黄帅通知有关当事人参加庭审,并同意被告的证人申请。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和证人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2019年修正案)》在法庭上签署并宣读了保证书。5月6日上午,在第十三法院,证人向法庭宣读了一份保证书:“作为本案的证人,我保证向法庭提供真实的证词。如果他故意作伪证或隐瞒证据,他愿意接受惩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次适用当事人和证人在法庭上签署和宣读保证书的规定,可以从形式上提高当事人和证人出庭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增强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促进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