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西宁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工作
随着5月10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工作在南川东路办事处的实施,我省第七次人口普查第一次实战演练正式开始。
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口和家庭的基本情况,如性别、年龄、国籍、教育水平、行业、职业、迁移和流动、社会保障、婚姻和生育、死亡等。中国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进行了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普查与上次普查的不同之处在于,除了普查之外,还将进行一次住房普查。
为了检验青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计划、普查形式和实施细则在全省实际普查中的应用,积累普查组织经验,探索适合外地人口、外来人口和散居人口实际情况的普查登记方法,省人民政府决定在西宁市开展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经过对符合城乡结合部、大量流动人口和居住小区三个条件的四个区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省人民政府最终决定于2020年5月10日至7月20日在市区南川东路办事处实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省级综合试点。试点调查的标准时间点是2020年6月11日零时。调查的对象是试点地区的所有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武警。
调查登记通过调查人员询问、现场填写或被调查对象自行填写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以电子方式进行。调查人员使用电子收集设备登记被调查对象的信息并实时在线报告,或者被调查对象通过互联网独立填写。
通过试点调查,我们将发现调查的难点和重点,提前发现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心中有数,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闲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