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池:把庭审现场变成提高业务能力的“教室”
“参加审判对我来说是一个宝贵的学习机会。通过参加庭审,我们对案件证据的法律要求、法庭采信规则以及案件的定性分析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参加审判的同时,我也反思了以前处理过程中的一些不足。今后,我将更加注意确保每个案件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河池市纪委监察处的办案人员在听取了自己案件的审理后,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近日,河池市投资公司原董事长黄家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河池市宜州区公安局原副局长秦炳基充当黑社会“保护伞”一案进入审判阶段。河池市纪委积极组织一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现场观察,切身感受“实战”,对试点过程中的关键要素进行体验式学习,使试点成为提升业务能力的“课堂”。
参加试验的学习方法相当于将业务培训课程转移到试验现场。河池市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魏忠乐在谈及观察整个庭审的收获时说:“在观察庭审的过程中,我也反思了办案过程中的一些不足,比如哪些证据可以重新凝固,哪些环节还有漏洞。听完之后,我对职务犯罪取证的特点有了直观的了解,增强了我审查和调查案件的信心。\”
据了解,河池市纪检监察机关已成立案件联络员,对案件进行衔接、跟踪和反馈,领导将带领相关人员参加庭审。为了避免听后遗忘,给学生布置了“作业”,讨论调查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次调查积累经验。
“我们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出庭作证机制,组织办案人员出庭作证。参加职务犯罪审判可以直观地了解证据合法性的重要文件、证据采信的基本规则和案件的定性分析等。从而迫使审查人员“自我施压”,进一步提高他们收集和使用证据的能力,促进审查和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河池市委常委莫东方表示。(王英瑞,河池市纪委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