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依法依规依纪没收涉案腐败分子财产
资料来源:5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就原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赵受贿案举行一审听证会。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赵单独或者与妻子及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17亿余元。记者了解到,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已经查封了赵案的涉案财物,并将其移交司法机关,涉案金额约为6.31亿元。与此同时,赵与相关的房地产和公司股份也被查封和冻结,总额约为1亿元。
据报道,在赵一案中查获的资金和物品已被收缴。涉案被查封的房地产和公司被冻结的股份将根据司法机关的判决予以处置。此外,赵违纪违法的财产已被纪检监察机关追缴。
纪检监察机关依据党内法律法规,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法规则》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违纪违法所得。被调查人违纪违法所得的财产,应当予以没收、责令恢复原状或者按照规定和纪律进行登记和移交,涉嫌职务犯罪所得的财产应当随案移送司法机关。近年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先后制定并颁布了《中央纪律检查机关涉案款物管理操作规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监督检查复核调查办法使用规则(试行)》和《国家监督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细化涉案财物的查封、转移、保管、处置、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规范工作全过程。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对赵、、陈刚、赵、云光中、赖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和查处。依法依规依纪处理所有涉案财产,追回因违纪违法给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个人合法财产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