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江:1-4月“四法”治疗咬耳拉袖规范化343例
资料来源:丽江市纪委监督委员会:“全市法院系统要强化规范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秉公执法,谨慎办案,谨慎行使法官自由裁量权,依法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司法权。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察院派出纪检监察组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六难三案”向市法院民事行政法官和警务人员进行提醒。队伍增强了清廉办案意识,规范了司法权力运行,自觉摒弃了司法腐败等不正之风,营造了清廉办案氛围和公正办案环境。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突出主要业主的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章制度放在首位,准确运用“四种形式”监督和纪律执法,加强廉政教育,早抓小放,见机行事。1-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式”监督执法共办理34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式244人次,占71.1%。第二种形式64人次,占18.7%;第三种形式18人次,占5.2%;第四种形式有17名乘客,占5%。
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送廉洁短信,敲响警钟,及时报告持续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威慑。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党员干部有苗头和倾向性问题。他们被迅速要求咬他们的耳朵和撕破他们的袖子。他们在就职前还会通过“两个负责”的访谈和廉洁的政府谈话不断得到提醒。同时,加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全市各县、区、市级部门观看《权力掮客苏洪波》、《郑下丽江记》等警示教育影片,进一步划清党员干部的底线和红线,为反腐倡廉建设牢固的思想防线。
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八项中央规定精神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问题,开展准确监管,加强问题线索的收集、研究和判断,确保问题线索快速调查和最终确定。今年1月至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问题线索279条,立案121件,涉案人员136人,对97人给予纪律和行政处分。
与此同时,我们坚持认为,必须调查每一个案件,必须消除每一个腐败现象。我们必须坚决发现、调查和处理每一个案件,揭露每一个案件。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开展“套管式”、“体验式”和“嵌入式”监管。通过深入调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和检查回访等方式,深入挖掘发现问题的线索,快速调查、快速处理,报告和揭露典型问题,发出明确的指导和强烈的信号,强化监督、纪律和责任。我们将逐一分析典型案例,找出原因。根据典型案例的原因和教训,对广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全面撰写纪检监察“下篇文章”。(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