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务委员会发布11项金融改革措施:资本市场创业板注册制度,新三板交易委员会最终确定
资料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5月27日,根据国务院财政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包括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在内的财政委员会成员单位,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一个成熟一个成熟”的原则,在近期推出11项财政改革措施。
其中,与资本市场直接相关的有两项,即《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项规则的颁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八项主要规则的颁布,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的推进,创业板企业登记制度安排、持续监管和发行推荐等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为加快新三板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实施公开发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选择层,允许公共资金投资,建立新三板上市公司上市机制,明确上市范围、条件和程序等基本要求,我们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上市指引》。 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
「财务委员会将上述两项政策纳入金融改革的第十一条,对澄清市场预期,特别是新的三板兑换规则,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场预计,董事会换届制度改革可能不会这么快出台。财务委员会已明确表示,该政策将于近期出台,并将进一步鼓励今年的新三板市场改革。”北京一家中型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管首先表示。
其余九项金融市场改革:
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与评估办法》,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激励约束机制。从信用交付、内部专业体系和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和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估。建立判别评价指标,落实商业银行尽职调查豁免要求。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差别定价,评估结果的应用得到加强。
为进一步推进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增资,坚持市场化和法制化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将增资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出台了《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增资工作方案》。要制定《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实施意见》,维护县域法人地位的整体稳定,加强积极激励,统筹改革和风险缓释工作。
出台《政府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估指引》,促进各级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重点支持小规模农业,降低担保率,充分发挥风险分担作用,帮助企业重返工作岗位、恢复生产、渡过难关。
为规范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支持票据打包成基础资产后在债券市场流通,支持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标准化票据,充分发挥债券市场投资定价能力,减少监管套利,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将颁布《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
本行出台《标准化债权资产认定规则》,落实新资产管理制度要求,明确标准化债权资产认定范围和条件,建立非标准资产认定机制,为“非标准”资产存量提供过渡性安排,稳步推进资产管理业务转型发展,提升金融服务主体经济能力。
本行发布《外国政府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进一步完善熊猫债信息披露要求,完善熊猫债发行规则,鼓励对人民币资金有实际需求的发行方发行债券,稳步推进熊猫债市场发展。
进一步开放信用评级行业,允许合格的国际评级机构和私人评级机构在中国开展债券信用评级业务,鼓励国内评级机构积极拓展国际业务。
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实施方案,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有效提高审计质量,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模式。将颁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管理办法》,取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审批。
《关于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已经印发。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根据过度处罚原则,确定金融机构违法行为的不时处罚和非法收入的标准已经明确。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责任受到了严格调查。对违法行为的责任人依法进行了严格的个人责任追究。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违规者,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刘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