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葫芦岛:聚焦“最后一公里”,打“监督组合拳”,把正峰的反腐倡廉推向基层
资料来源:葫芦岛市纪委监察委员会葫芦岛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把力量倾斜到基层。积极探索多视角基层监督纪律执法的有效路径,激活基层监督的“神经末梢”,“四项措施联动”稳步推进积极反腐败向基层传播,有效开辟了监督纪律执法的“最后一公里”。
——巩固实力,优化格局,在基层编织密集的立体监管网络。市纪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不平衡、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在村(社区)中,选拔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廉洁自律监督员,建立了三级监督网络,确保监督垂直到底、水平到边缘、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构建“两个协作”的立体监管模式,探索区域内、跨区域、上下合作的大型合作监管机制,整合乡镇(街道)专职和兼职纪检监察人员与正丰、苏吉纪检监察人员三支力量,创建小型合作监管机制,探索正丰、苏吉纪检监察人员“倒班”监管方式,参与村“两委”会议和重大监督复制和推广兴城“1+N”乡镇案件和县审工作模式,结合全市年度提高乡镇(街道)案件审判质量活动,建立和实施两级联审和大案直审的完整制度。
——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基层监督和纪律。为解决乡镇(街道)基层廉政建设中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力量薄弱、工作机制不健全、履职不力等突出问题, 市纪委已将27个乡镇(街道)指定为全市基层廉政建设示范点和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联络点。 高标准示范要求从党委重视、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办案质量提升、条件保障提升、工作成效突出六个方面提出。实行“三包三管”示范推广制度。县级纪委将牵头建设、示范和推广示范点,总结和完善配套措施。示范网站的质量、规章制度的建立和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将得到提高。将尽一切努力建设高标准的示范点。注重示范和引导,探索基层廉政建设可复制和可复制的工作经验。通过组织其他乡镇(街道)现场观察和经验介绍,做好示范和推广工作,带动全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增强内生动力,跟上高标准。
——突出重点,施加压力,抓住基层党委主要责任的“牛鼻子”。紧紧围绕基层党委(党组)全面严格履行党的主要职责,市纪委、监察局以监督为重点,扩大了监督范围,实行了“第一种形式”的监督和纪律执法,追究了基层领导干部的不作为责任。制定和实施“两个文件”,加强对基层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要职责的监督。部署和实施加强基层党政机关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职责。重点是落实基层党委(党组)的重要决策和安排,如消除贫困、巡视检查和整改、环保检查员和海洋检查员以及“回顾”反馈和整改。开展监督检查,提醒党委(党组)对党的管理不力和失职,印发“两书一信”,加强纪律和责任追究,推动主要职责深入落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和部署深入基层。今年以来,已敦促领导层和党委(党组)成员利用“第一形式”的监督和纪律,提醒598次约谈,并追究53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
-实战训练,增加负担,提高基层监督能力和工作质量及效率。坚持有针对性的培训、结对帮扶、以工代训,市纪委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赋予乡(街道)纪委(纪功委)实质性工作,通过实战培训提高乡(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在用涉农资金大规模调查涉农项目、扶贫专项整治、专项打非等重点工作中,政府负担重、指导重、督促多、检查勤。办案任务明确、要求严格、标准规范、质量把关,推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整体工作能力和素质效率明显提高。在全市涉农资金项目大规模调查中,全市涉农乡镇(街道)共发现问题25660个,解决问题21400个。今年以来,全市116个乡镇(街道)共立案235起。在打击犯罪和邪恶的专项斗争中,到目前为止,全市各县(市)、区共查处犯罪、犯罪、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57起。72人受到纪律和行政处分,29人被组织起来处理,10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其中,以孙谋等人为首的当地有影响力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案件得到了查处。在贯彻落实八项中央精神监督检查条例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中,认真查处了群众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继续清理整顿破坏和破坏经营环境等与基层实际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所有这些都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