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拘留15年后获得自由,张智超要求788.9万国家赔偿
6月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案副律师、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李勋处获悉,今天下午(6月1日),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袁锋、陈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要求国家赔偿789.9万元。
李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张智超申请国家赔偿包括人身自由188.9万元和精神损害赔偿600万元。
据红星报此前报道,2005年1月10日上午,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突然失踪。一个月后,女孩的尸体在学校的男厕所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调查,一名16岁以下的高中生张智超被发现犯有强奸罪和谋杀罪。2006年3月,张智超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1年,沉默了六年的张智超在与母亲马玉平的一次会面中突然开口抱怨,声称自己受到酷刑逼供,并要求她为他找一名律师进行上诉。律师的调查发现,调查机关没有提取和鉴定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尸检和警方确认的犯罪现场。此案仍有许多疑点,如关键证据的缺乏、对犯罪时间和地点的怀疑、有利证据的隐瞒以及供词的矛盾等。例如,张智超供认的受害者衣服的颜色与实际颜色不同,等等。后来,马玉平开始四处奔走,走了很长一段路为他的儿子求情。自2017年11月16日最高法做出裁决以来,此案已被推迟六次。2019年12月5日,案件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审判过程中,检方声称从未发现犯罪嫌疑人,但法院没有在法庭上做出判决。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智超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张智超无罪。
当犯罪发生在2005年时,张智超还不到16岁,于2020年1月13日被释放。他被拘留了5449天。
▲张智超数据地图
律师:经过慎重考虑,申请国家赔偿是没有“狮子开口”的。
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宣布自2020年5月18日以来国家赔偿决定中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为每天346.75元。
李勋介绍,按照此标准,张智超被拘留了5449天,人身自由赔偿188.9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按人身自由赔偿的三倍左右,即600万元进行。
此前,媒体报道称,张智超案可能成为自《国家赔偿法》颁布以来最高的案件数量。对此,李勋表示:“为什么谣传张智超的赔偿金额可能最高,因为张智超被判无期徒刑时还是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不能用金钱赔偿。”
“张智超的家人也注意到,当一些错误得到纠正时,申请的国家赔偿金额超过一千万。但是有多少钱可以弥补张的青春呢?”李勋说。
他说,律师团队、张智超和他的家人已经反复沟通并考虑了张智超申请的国家赔偿的具体金额。它们是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标准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适用的。没有“狮子的嘴”。
▲2020年1月13日,张智超走出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重获自由。张彦良摄
新生活:每日日记和在线课程,希望自我支持
李勋说,在他15年的监狱生活中,张智超每天至少工作10个小时,造成他的颈椎和腰椎严重扭曲。他出狱后两次晕倒,一直在接受药物治疗。不仅如此,张智超的肺部严重不适。出狱后,体检发现左上叶纤维灶和邻近胸膜增厚、粘连和钙化灶在两肺。
张智超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段时间他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我晚上睡不着,需要吃药。”
重获自由后,张智超试图慢慢融入他现在的生活。他开始学习使用手机,还参加了一个网上课程,学习基本的电脑操作。然而,他坦率地承认,他的学习有些困难,他的身体也会对屏幕感到不舒服:“我已经十多年没有碰过这些电子设备了,现在看了一两个小时的手机和电脑,我的眼睛又肿又红。”
此外,张智超每天都记日记。他说:“我珍惜每一天,想把我所做的一切都写下来。”
谈到他接受国家赔偿后的计划,张智超说他会先学习一些技能,然后自己谋生。此外,花更多的时间和你的母亲在一起,好好照顾你自己和你母亲的健康。
今年的“双高”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张智超的案例。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1714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审查和减刑,山东等地法院纠正了张智超等重大不公正案件。”同一天,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对“张智超强奸案”进行了讨论,认为原起诉和判决证据不足,应贯彻“涉嫌犯罪无罪”的原则,支持山东检察机关修改无罪判决的建议。张智超的案例被列入“两个高点”报告。李勋称之为“意料之外”。
红星新闻记者赵倩张彦良
主编:范·斯汀